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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护航浙企“走出去”
浙江国税部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企业发展
2016年10月21日 04:21:44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张红阳 许杭锋 张歌

瑞安市国税局为“走出去”企业开展上门税宣。诸胜亮 摄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顾志鹏)浙江作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大省,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依托独特的陆海一体优势,推进东西双向开放,实现双方融入,成为连接路上与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大通道。

  眼下,“一带一路”正成为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和贸易的热土。今年1至7月份,全省对沿线国家地区投资项目99个,投资金额43.33亿美元,同比增长约67.23%,投资国家遍及东南亚、南亚、中亚、中东、俄罗斯、东欧等“一带一路”主要区域30个国家和地区。上半年,浙商对沿线国家地区累计进出口326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较全省外贸增速高出4个百分点,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31.8%。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省“一带一路”企业,浙江省国税部门以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抓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方式,主动作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知晓政策,步履矫健“走出去”

  9月27日,一场大型税收政策宣讲会在义乌举行,来自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省外汇管理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30多名专家们为到场的100多家“走出去”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受到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不少参会人员还将会议情况发到了朋友圈,为税务机关热情服务企业的态度和行动点赞。

  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一带一路”赋予了它新的使命——“义新欧”中欧班列的起点,成为浙江融入“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支点。作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义乌在国际贸易服务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专门设立的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为聚集在义乌的1.5万余名常驻外商提供便利服务。

  义乌市天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提供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业的服务商,主要提供短驳、报关、报检、铁路国际联运、海关关务代理、货款代付结算等服务。现已开通运营铁海联运、义乌-中亚、义乌-马德里、义乌-德黑兰、义乌-俄罗斯、义乌-阿富汗6条线路班列。其中,中欧班列(义乌-马德里)是浙江至欧洲的国际贸易大通道,为我省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如何更好地服务类似天盟实业这样的“一带一路”企业,成为国税部门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为此,浙江省国税局将“走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企对接宣讲会”选在了义乌,并在义乌设立了全省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专门受理国际税收各项具体业务,重点向“走出去”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东道国相关税收政策以及我国与对方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等优惠政策,为外资在义乌的投资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近年来,浙江国税利用多种手段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走出去”相关税收政策,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相继举办“走进俄罗斯”“走进意大利”等宣讲会、培训班达40多次,编印税务指南5000余册。同时,还通过编印纳税服务宣传手册、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等渠道, 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辅导、普及税收协定知识、提示境外投资税收风险,帮助企业了解投资国税制,降低税法遵从成本。

  贴心服务,协定待遇及时享

  对于与境外交易较多的企业,在日常税收管理中,企业所在辖区税务局都会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涉税需求,选派业务骨干,形成专家服务团队,对协定待遇享受等进行定向辅导。

  2015年7月,杭州市滨江区国税局在对区内的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进行走访中,了解到该企业年底需要向其法国总公司支付一笔数额较大的分红。专家服务团队当场对企业开展了针对性辅导,告知企业可享受两国相关税收协定待遇,并记录了这一事项。2015年11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公布后,该局专家服务团队根据台账记录,立即将这一税收政策告知企业,并辅导企业如何更便利地享受税收协定。通过税收协定,赛诺菲减免税款2800万元。

  “谢谢你们啊,告诉我享受协定待遇的新办法,这么快就帮我办好了协定备案手续,原先要走审批程序可麻烦多了。”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的唐萍笑着说道。

  “类似一对一的实地走访,全省国税部门共走访了425家,通过零距离沟通,主动了解企业境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从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麻烦。”省国税局国际税务处负责人表示。

  除了实地走访,浙江国税部门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优化“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针对企业申报难题,加强对应申报未申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企业的业务辅导,引导企业进行正确申报,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为方便企业项目谈签合作,通过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帮助企业在境外投资所在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以及洽谈业务、谈签合同时获得竞争优势。针对企业资金困难,国税部门采取简化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程序、减少退税申报资料、缩短退税时间、开辟退税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举措,加快企业退税资金周转。

  此外,国税部门还主动作为,与有关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共享“走出去”企业涉税信息。同时,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采集企业的境外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及税收抵免情况,形成“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走出去”企业电子化档案。根据掌握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境外承包工程以及劳务合作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帮扶活动,实现了常态化。

  涉税风险,税务部门来支招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我国企业在境外遭遇的各类税收风险也不断增加。据了解,“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税收协定网络也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已与10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10个信息交换协定,数量规模仅次于英国和法国,排名世界第三。由于对税收协定等规则的不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税收风险也就不可避免地增加。

  前不久,浙江一家贸易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当地税务机关认为,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项目实际上构成了常设机构,因此其全部销售收入都必须在当地纳税,而且税款必须在哈萨克斯坦公司给浙江公司支付货款时直接扣缴。

  “这样的结果让我们始料未及。公司只能与当地税务机关反复沟通,希望能够在完税后再申请退税。”这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说,然而详细了解情况后却发现,被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扣缴税款后,申请退税的程序非常复杂,大概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且,即使申请被批准,全部的费用很有可能超过申请的退税额。

  像这家贸易公司一样,中国企业“走出去”后,遭遇境外税务问题困扰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不少企业在境外税务问题上“吃了大亏”。一些企业财务负责人坦言,在“走出去”之前,企业关注的重点往往是投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他税收问题知之甚少。企业“走出去”后面对境外税务风险时,要么花费高昂的代价请中介机构协助解决,要么选择忍气吞声。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走出去’的时间还比较短、经验不足,尤其是普遍对税收问题可能引发的风险重视程度不够,防控意识不强,同时对国外税收制度缺乏系统了解,在境外发生税收歧视等问题时,不知道利用税收协定待遇、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税收权益。”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能享受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服务,“走出去”企业如果在对外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涉税争议,都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以方便税务人员从专业角度来帮助其解决棘手的问题。

  为帮助“走出去”企业防范境外投资的风险,全省国税部门构建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团队,围绕境外税收风险类型和特征、风险识别和风险指标设置、数据来源和利用、风险应对的操作指引、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等方面,积极研究“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防范。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根据“走出去”企业的设立形式、投资方式、核算模式以及所得类型,设置风险监控指标以及分级分类管理的操作指引,编写了《税收风险管理指引手册》并向企业发放,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跨境投资、企业并购和重组、关联交易等复杂涉税事项提供事前指导,提高企业境外经营中转让定价的确定性,以较低的成本规避境外反避税调查的风险,辅导企业合理运用税收磋商手段维护海外合法的税收权益和待遇。


标签: 税收;浙企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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