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于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总抓手,是浙江改革的“金字招牌”和代名词。短短两年时间,这项改革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通知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入了新阶段、迈上了新台阶。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规定》的学习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准确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学。各单位领导带头学习《规定》,营造学习《规定》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七五”普法重点学。将《规定》列入本单位“七五”普法重要内容,采取研讨会、座谈会、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推动相关立法精神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确保取得实效。要组织教育培训专题学。推动《规定》列入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学习《规定》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新进公务员等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熟读《规定》原文,准确把握《规定》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要用好网络平台创新学。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推送《规定》全文、政策解读、学习视频、案例解析等内容,打造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全天候网络平台。
通知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标准地”“告知承诺”、数据共享、容错免责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围绕《规定》确立的职责要求、工作规范、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推广机制、协同配合机制、考核督查机制。要按照《规定》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抓紧梳理修订各类制度文件,在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把《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作为当前突出的政治任务,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三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取得实效。
(原标题:《重要!扎实做好《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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