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8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还发布了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会议上由省检察院首发的《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6-2018年)》介绍了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随小布一起看看具体数据。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038件19901人。
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078件9450人,其中,涉及未成年被害人4661人。
截至2018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结合办案,商请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3991人次,心理干预1326人次,为269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00余万元。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特点?
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地区分布差异较大
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9901人,其中2016年6849人,2017年6701人,2018年6351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分别为3.3%、3.7%、3.2%,2017年、2018年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6-2018年)地区分布
案件分布地区差异较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六个地市案件总量占全省案件数86.4%,温州市案件量居全省之首。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罪名集中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三大类。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上述三类审查起诉案件12585人,其中侵犯财产类犯罪占55.6%,比例最高。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分布
从罪名看,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盗窃、诈骗等7个罪名,占全部案件的86.8%。
未成年人犯罪罪名分布
暴力型犯罪相对突出
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2311人。其中暴力型犯罪1722人,占74.5%,主要涉及绑架、抢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强制猥亵、强迫卖淫、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1个罪名。
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罪名分布
未成年人犯罪以16-17周岁为主
2016—2018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14周岁未成年人97人,15周岁279人,16周岁3922人,17周岁8562人,16-17周岁未成年人占97.1%,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占2.9%。2016年、2017年、2018年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分别为3.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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