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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浙江在行动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责任到位
2019年06月15日 07:24:54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钱祎

  开栏的话:扫黑除恶督导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次政治体检。根据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我省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本报今起开设“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浙江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督导整改工作进展,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浙江在线杭州6月15日讯(记者 钱祎) 自6月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对浙江省反馈督导情况以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督导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部署,对照问题清单、问责建议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全面整改,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督导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中央提出“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我省将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打击实效、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其中,对中央督导组督导报告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倒排进度、及时整改。

  中央督导指出,在政治站位方面,我省个别部门、市县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少数干部有松劲畏难情绪,工作推动不够坚决;宣传发动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实效的问题。对此,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省各地各部门把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政治“必答题”,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继召开常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绝不让涉黑涉恶问题和黑恶势力成为影响新时代浙江发展的“短板”、成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绊脚石。

  中央督导组与我省的两次通报对接会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均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部署交办整改任务,5月20日、23日专门召开省扫黑办主任会议和整改推进汇报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再次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不能歇一歇、松口气,坚决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伞破网”;省公安厅多次通过领导小组会议、视频调度会议等形式部署整改工作。

  杭州市各地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订完善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宁波市在市委党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市管县(局)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直有关开发区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各级扫黑办负责人、公安局长等250余人参训。中央督导组督导浙江省情况反馈会当日下午,嘉兴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中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从严追责、问责;舟山市第一时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行学习贯彻,部署推进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启动专项巡查,进行跟踪问效,力争保质保量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强化领导责任到位

  按照中央督导组的建议,我省各地相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提档升格”。目前,11个设区市均下文明确由市委书记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区)也相应作了调整,一些地方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双组长制,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各地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制度。宁波市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定期听取扫黑除恶情况汇报和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人财物保障问题两项机制;嘉兴市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市长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衢州市明确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议每季、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党委书记每两月、政法委书记每月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常山县政府结合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听取、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台州市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建立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领导领衔办理、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督导整改责任机制,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

  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通过现场督导、联点包案、“一案三查”、约谈问责、提级办理等措施,我省各地各部门自觉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充分运用通报、约谈、督办、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省、市、县三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剖析根源、认领责任,切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我省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党员干部320名、问责217人和2个党组织。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0条问题线索逐一指示,要求提级、提速办理。

  宁波市扫黑办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干部追责、问责不走过场;温州市通过“一案三查”对31名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湖州市健全完善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四级约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金华市扫黑办通过派员参加问题单位党委会议,督促制订整改方案,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扎根落地;舟山市对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6名部门和镇(街)干部进行问责;丽水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敢打、不愿打、不真打”等履职不力问题进行排摸,对2批6人次进行通报;绍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和省、市挂牌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标签: 扫黑除恶;督导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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