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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憋了两个大招和酒驾醉驾有关 如何处理
2019年10月14日 14:25:48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黄宏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4日讯 开车的朋友们,最近有没有关注这两条新闻?

  都和酒驾醉驾有关。

  一条是在10月8日,浙江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7年1月17日三部门的相关会议纪要不再执行;二是10月11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

  众所周知,早在2011年,我国法律就将醉驾入刑。

  人们一旦被处刑,此生肯定受影响。这也意味着:浙江针对醉驾采取的这些措施,涉及相当多的人。人们因此会受到什么影响?今后又该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呢?

  已阅君今天要来聊聊。

  这些事,不再被认定为醉驾

  醉驾就要入刑,经过这么多年,已经深入人心。如果在路上醉酒驾驶被抓到,几乎不会有人觉得委屈。

  但在有些情况下,一些被“逮住”的人会觉得委屈。

  什么样的情况呢?已阅君举几个例子。

  王某开车出去吃饭,饭吃到一半时,有人打电话来,要他把车挪一下,王某不顾自己刚喝了酒,赶紧去挪车。车刚挪好,一抬头,警察在面前了……

  张某晚上与同事聚会,多喝了几杯白酒,聚会结束叫代驾将自己送回家,进入小区后代驾离开,张某开车寻找停车位,正巧被警察发现。

  这种事情还有不少,比如说,已经叫了代驾,但是代驾找不到车库,那么由喝过酒的司机将车开出车库交给代驾……

  这些行为,社会危害性低,又确实具有一定现实需求。如果被查到,却可能会被判刑。

  今年7月31日,最高法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占比最大的5类罪名中,危险驾驶罪超越盗窃罪排名第一。

  前段时间,江苏省在召开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新闻发布会时,就有资深检察官称,醉驾入刑门槛太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过多,过多占用了司法资源。

  浙江公检法三部门最新发布的这个会议纪要,比较关键的一点就是明确了“道路”概念,这关系到认定醉驾发生的场所。根据纪要,“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但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不包括在内。

  换句话说,酒后叫代驾行车至小区门口,再接替驾驶进入小区的,今后将在浙江不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这个会议纪要还有一条引人注意: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仅仅挪动车位,也不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这个会议纪要一公布,不少人觉得:这些规定意味着对“醉驾”行为处罚变轻了。

  真是这样吗?

  没有对醉驾“松绑”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这个会议纪要施行后,有人酒后在小区开车,闯了祸。怎么来处罚他?

  先假设这么一种情况:

  这次闯祸中,有人被撞成重伤。

  司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醉驾案件中最常用到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现在用不上了。

  但有其他的罪名可以用:过失致人重伤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祸闯得更厉害一点:有人不幸被撞死了。

  那就会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受罚,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就算不用和醉驾有关的“危险驾驶罪”,其他罪名还是可以用的,不会出现“法律空白”!

  还可以做这么一个比较。

  在大多数情况下,醉驾如果获刑,会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

  如果在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导致有人重伤、死亡,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么一比较,大家想必会发现:如果酒后在小区内开车,要是闯了祸,所受到的处罚,甚至比道路上还要重!

  原因很简单:在小区、学校校园等地方,因为人来人往,并且行人可以不按交通规则行走,司机的注意义务,比在道路上开车,应该更高!

  这还是在能证明自己只是过失的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那可能被认为是故意犯罪,相关处罚比过失犯罪,还要来得更重!

  换句话说,在这些地方,不出事,那没事;要是出了事,那事会挺大。

  所以,这个会议纪要施行后,如果有人在道路之外酒后驾车闯祸,还是会受到严惩的!

  只不过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高,又有一定现实需求的行为,得到了法律更人性化的对待,并没有对醉驾“松绑”!

  对酒驾醉驾,浙江还是这个态度!

  聊完了这个会议纪要,接着就可以来聊10月11日开始的这场集中整治了。

  如果关心这方面新闻的话,会发现一年之中,有两个时间段往往会进行酒驾集中整治:夏季和冬季。

  夏季人们喜欢外出乘凉、聚会、撸串;冬季则是新年快到,朋友聚会较多。

  一般来说,冬季这个时间段开展的酒驾集中整治,很多地方就算早一点,也要在11月,往年还会有全国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时间要更晚一些,比如说2018年部署的集中整治,有这些日子:2018年12月24日、25日、31日以及2019年1月1日。

  从时间点来看,也可以看出浙江对酒驾醉驾的态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从这次行动透露的相关消息,这种态度会得到进一步凸显。

  比如说,这次集中整治的要求是9个字: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

  再比如说,针对的重点区域是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事故易发点段、城郊接合部以及农村道路等;

  时间节点则是节假日、后半夜;

  方式则是不定时不定点常态化开展集中行动。

  酒驾醉驾如果被查到,受到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浙江警方明确作了这些表态:

  凡现场呼气酒精含量≥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均立案查处,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对于酒精含量符合醉驾标准但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所以,那句老话还是时刻要放在心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还有一句: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去开车,亲人两行泪。


标签: 酒驾;醉驾;严抓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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