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政经新闻 正文
法律监督走上新台阶 推动高水平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举措来了
2019年10月17日 05:52:36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灿

  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记者 李灿)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作为推动高水平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举措,《意见》突出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直指当前制约检察机关的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手段和刚性不足等难点问题。

  那么,《意见》将从哪些方面帮助检察机关提升监督质效、优化履职环境、提升监督权威?记者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和法学专家作了解读。

  “四大检察”齐头并进

  业界和学界达成的共识是《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经历了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等历史性、重塑性变革的新时代检察机关,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破新题、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机制创新是关键。为推进建设监督新格局,《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并根据“四大检察”工作实际来创新机制和相应举措。

  对于基础较好的刑事检察监督,《意见》明确落实专项打击行动会商、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重大刑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机制;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意见》提出了“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等原则性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为今后机制创新留足空间;《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不断提高民事诉讼的能动性、主动性;以及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和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审判。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要立足本职,全面、协调、充分地发展“四大检察”,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同时,践行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

  强化协同配合机制

  “浙江优越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为检察事业高水平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监督理念正在经历从“你错我对、你输我赢”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可喜转变。

  《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的履职环境。强调“对于检察建议,法律无明确规定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回复”“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法治浙江考核”以及建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等。

  “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各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支持和配合本身就需要一定时间来磨合,这是正常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表示,《意见》的出台可以促进双方更顺利地进行工作衔接,尽快度过适应期。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省高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并与省检察院加强工作对接,把法律监督的各项要求做细做实。8月16日,双方确定建立健全疑难案件定期协商研判、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四项新机制。省公安厅也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基础上,会同省检察院开发了立案监督协同模块,提高工作效率;该模块自9月26日起在全省推行,不再线下签收、回复监督材料,立案监督工作走向信息化、规范化。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意见》聚焦的是检察工作,立足点站在全省的角度。他说:“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可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规范监督是重中之重

  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只有练好内功、自身过硬,才能做到法律监督有刚性、有权威。《意见》也突出了这一点。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意见》从规范法律监督行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两个方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严格要求,具体举措包括“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协调工作举措,统一办案标准”等。

  为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意见》出台不久,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对《意见》进行研究部署。近期,省检察院还组织全省各地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意见》中的问题困难和对策建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据了解,舟山市检察院已联合舟山市中院出台《加强和推进诉讼监督工作项目清单》,对数据反馈时间、立项经费等条目都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的出台,对我们检察机关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检察机关内部面临“案多人少”等困难,为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内部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完善的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正是为了优化人员配比,让尽可能多的检察人才在合适岗位上发光发热。

  另一方面,更广泛地推进智慧检务,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法宝”。据了解,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可以帮助检察官从海量民事裁判文书中“大海捞针”,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丽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小精灵”系统,专门攻克财产刑执行难问题;北仑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神算子”量刑辅助系统,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自动化和精准化水平。

标签: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意见;法律 责任编辑: 吴珂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法律监督走上新台阶 推动高水平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举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