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起,浙江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
2019年11月02日 13:35:57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11月2日讯(记者 余雯雯)昨天,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
这里所指的一次性消费用品,是指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的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等用品,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一次性纸杯等。《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浙江省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以及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同时,在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并逐步延伸至其他餐饮、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倡导消费者自带水杯餐饮,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住宿自带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其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鼓励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将有偿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规范塑料袋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大新型可循环物流设施使用,推广标准托盘、可循环快递箱,加快淘汰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标签:
用品;浙江省;消费;餐饮;生活垃圾;行政区域;降解;餐具
责任编辑: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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