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2日讯(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曹金 叶佳溶)日前,为了加强资金竞争性存放专项监督人员力量,一份《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申请表》从驻省担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报往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不到半天,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就协调同为第一协作组的驻财通证券公司纪检监察组1名业务骨干参与到该项专项监督中来。据悉,此次专项监督共发现7个方面问题,并向省担保集团提出了切实加强招投标业务管理、坚决防范利益输送等意见建议。
高效运转的一体化协作监督机制,折射出省属国有企业(下称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有力有效的改革创新实践成果。浙江作为经济大省,省属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面对多元的经营业态、密集的资金流动,亟须探索实现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力量从有形全覆盖到向有效全覆盖的深度转化。省纪委省监委紧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协同化等关键点,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治企有效路径。
去年8月,省纪委省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协作机制的通知》,开启了深化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综合考虑行业类型、纪检监察力量配备等情况,5家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20家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被分为5个协作组,分别由省纪委省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负责统筹。协作组以片区协作方式组织起草了内部工作制度、文书(审批表格)等,细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全环节。
盘活整合现有监督资源,不断推动一体化协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今年以来政治监督任务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不平衡等问题,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统筹协调,在片区协作组基础上,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组团式”联合监督检查。今年9月,第三协作组就从省交通集团、省旅游集团、省农发集团、省机场集团、省二轻集团中各选取1家下属单位、1个重大项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协作组指出了省属企业二级单位纪委设置方面的薄弱环节,发现了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工期滞后、项目超概算等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
推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也是改革的关键一环。为帮助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精准用好执纪执法尺子,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对省属企业在“四种形态”运用上的指导,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在日常监督、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阶段可采取的措施,并对各项措施批准程序作出规定。比如,对企业问题线索和自办案件,明确“径送、即报、定期报备”三要求等。
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结合企业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制度,严格执纪执法。不久前,在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省机电集团纪委研究制定《成员单位查办违纪案件提级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基层执纪审查工作加上多道“保险阀”。
据统计,改革一年来,仅省属企业本级纪检监察机构就处置问题线索632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立案数同比上升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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