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杭州八旬老太太决定去法院起诉就住自家对面的两个儿子?
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审理前,法官去村里了解情况
日前,西湖法院上泗法庭收到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李老太起诉要求每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同时要求两个儿子每季度轮流照顾她。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为仅审理、判决该起家事纠纷,并不利于矛盾化解,于是决定先去走访社区,了解李老太与她儿子的情况,探询老人的真切诉求。
2022年1月17日,法官来到李老太家走访。
法官了解到,李老太的丈夫已去世,她共育有3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已去世多年。她住在二儿子留下的一间独立门面的房中,另外两个儿子各自成家后,就住在李老太对面,走路几分钟就能到。李老太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2500余元,有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病,平时去医院看病出行有些不便,日常生活尚能自理。
法官在村委会议室里见到了李老太的两个儿子。在会议室里,两个儿子虽然与老母亲面对面坐着,但彼此间并不交流,似乎都堵着气。
李老太有点倔脾气,有时说话也有点冲。
村里邻居评价她说“是那种不太讨人喜欢的老太太”。两个儿子的收入尚可,下有孙辈,生活也各有各的压力,尤其是60多岁的大儿子自己也一身病,他的劳动和行动能力因病受限。
对李老太为何要起诉自己的两个儿子,承办法官也有了初步了解。
审理时,儿子道出未尽赡养义务的原因
1月20日,法官进村巡回审理此案。大儿子没有出庭应诉,小儿子来了。
面对老母亲的诉讼请求,小儿子说,近年来,因土地收益分配、母亲住房安排等问题产生争议,造成母亲与两个儿子间关系紧张。
“我早年间都有分口粮给母亲,不存在拒绝赡养母亲的情况。近些年,因母亲说她自己有钱,不需要我们赡养,所以我没有再给她钱和口粮。”小儿子还认为,母亲有存款和收入,所以自己和哥哥都不用再另付赡养费。对于轮流照顾这一诉讼请求,他没有异议。
法官问原被告双方:“这些年,老太太都是在哪里吃年夜饭的?”
老太太神情落寞地说,都是一个人在家里吃的。
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小儿子听了,低着头,默不作声。
法院: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秀传统,成年子女应当对老年父母尽到赡养扶助的义务。
本案中,李老太已年逾八旬,生活自理能力日趋减弱,她的退休工资和医保虽可基本满足生活需要,但患有多种疾病需要治疗,这必然会导致她的生活开支增高,客观上需要得到子女在生活上、精神上的照料。
结合李老太现在生活尚能自理,且和两个儿子住得近,李老太要求不直接随大儿子或小儿子生活,并不会影响两儿子对她的照料。
因此,法院对李老太还是自己住、由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和轮流照顾的赡养方案予以尊重和准许。
关于赡养费的金额和负担比例,法院根据李老太的实际需要、赡养义务人人数、实际承担能力和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了赡养费和轮流照顾她的时间。且该“照顾”不限于对李老太日常饮食起居的满足、看病就医的陪同和陪护等,两儿子的配偶均应予协助。
最终,法院判决,自2022年3月起,小儿子和大儿子每月各支付李老太赡养费400元和200元,同时各按2个月和1个月对李老太轮流进行照顾。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判决后,两个儿子都及时支付了3月的赡养费,并且比以前更关心母亲的情况。
在判决书里,法官还写了这些话给被母亲起诉的两个儿子: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因自身健康和经济收入问题产生焦虑、活动范围缩小而形成孤独感等原因,本就易产生较大的情绪波动。在此情况下,如其不能得到心理疏导,还遭受子女的忽视或冷落,难免造成老年人性格、脾气的变化。此刻年迈的父母,更需要子女的理解、关怀和包容,一如幼时父母曾给予子女的无私关怀。
两儿子应念及母亲的养育之情,对年迈的母亲更加体恤和包容,主动搁置争议,并多给予其在精神层次上的关怀和照顾,使老年人可以欢享天伦、安度晚年,共同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
“李老太来打官司,不只是有些经济上的困难,更多是因为不被孩子理解,觉得自己被忽视了。我们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未来子女们可能会面临如何在照顾好小家的同时,兼顾家中老人精神上的需求的问题。”承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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