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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新区你我同行 嵊泗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2019年06月03日 12:53:36 来源: 舟山网-舟山日报 胡园园 傅培琳

  舟山网6月3日讯“财政性资金补助给社团组织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拨付?”“对于下拨给县渔业协会的财政性资金,你们是否在跟踪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日前,嵊泗县纪委监委以社会组织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主题,对全县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执纪监督。

  此次主题监督的范围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016年到2018年间取得的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政府拨款、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政府资助等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对补助程序、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等内容进行检查。据了解,目前嵊泗县共有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99家,财政性资金补助的社会组织75家。

  “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推进清廉嵊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嵊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此次主题执纪监督旨在督促各社会团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嵊泗县纪委监委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和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整改,督促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补助社会组织制度,督促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追踪问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社会组织、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将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标签: 嵊泗;社会组织;财政性资金;补助;清廉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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