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有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内有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格外引人关注。
与往年相比,这次会议雷打不动地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但心细者会发现,其中有这样一句话,“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这一立场坚定、态度鲜明的表述,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两个毫不动摇”是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长久国策,任何质疑和非议都是不正确的。
23日下午,由浙江省委、省政府主办的第六届世界浙商大会开幕,会上传递出关爱、支持广大浙商的鲜明态度。省委主要领导指出,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对浙商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既关心浙商飞得高不高,更关心浙商飞得累不累,努力为浙商创新创业营造最优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在缔造中国经济发展奇迹中功不可没,但直到今天,社会上确实还存在一些误区乃至偏见。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看待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妨到改革开放先行地、中国民营经济重要发祥地的浙江来找找答案。
一
1980年12月11日,19岁的温州人章华妹领到一份特殊的营业执照——工商证字第10101号。她压根想不到,自己竟是中国第一个拥有“个体工商户”合法身份的人。而在一年前,她还在为门口摆一个小摊提心吊胆。
民营经济作为浙江的金字招牌,今天早已名闻天下,但回头看一看浙商崛起的历程可以发现,从“草根”到“金名片”的段位升级,浙江是一路顶着压力不断突围的。
翻阅历史,不论是温州诞生中国第一位“个体工商户”、第一批股份合作企业、第一座农民城、第一个农民包机公司、第一个跨国农业公司的过程,还是义乌原县委书记谢高华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果断决策开放第一代市场、支持农民经商的历程,在脱贫求生存的原始冲动下,浙江人率先挣脱计划体制束缚的各方面探索,都是对社会主义怎么搞改革开放、怎么搞市场经济的一次“灵魂叩问”。
“领导姓什么在变,解放思想的共性不变”。正是在思想大解放的激励下,浙江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发展权交给民众,催生了一批在市场大潮中“胆大包天”“胆大包地”“胆大包海”“胆大包江”的“弄潮儿”典型,在全国率先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区域市场经济体制。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每万人口的法人单位为40个,浙江则是78个;全国每万人口的产业活动单位是43.1个,浙江则达到93.5个,改革开放“模范生”的美誉由此奠定。
浙江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为省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历程告诉我们,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它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地位作用不容置疑。
二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让千万民营企业家更加欢欣鼓舞。
可即便有了这样的定调,当时依然还有不少人担忧: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会不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不会侵蚀社会主义公平?
可以说,这种质疑也笼罩在谋求跨越发展的浙江民营经济身上。
对于这种情况,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
2003年3月,习近平同志结合自己的调研和思考,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再创浙江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新优势》,创造性地提出发展个私经济“四个不限”和“四个有”:对个私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使个私经营者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事业上有作为。
2003年7月,习近平同志再次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鲜明提出“三个一切”:破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束缚,改变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消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制约。
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推动下,浙江注重顶层设计、抓好政策创新,“八八战略”第一条就提出“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大力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4年,召开全省首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2006年,《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浙政(2006)1号文”下发,当时很多企业家都说,“非公32条”的出炉,让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又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曾刊发过一篇题为《为浙江民间资本辩护》的文章。面对走在改革最前沿的浙江民间资本被质疑的问题,文章讲到:习近平同志旗帜鲜明指出“资本跨区域流动是双赢举动”,坚决为浙江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正名。
如今,有600多万浙商在全国各地投资兴业,投资额超过6万亿元人民币,解决了数千万人的就业问题;有200多万浙商在境外投资创业,成为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独特资源。
“两个毫不动摇”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告诉我们,“一有阳光就灿烂,一有雨露就发芽”的民营经济非但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对手”“敌手”,反而是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最好“助手”。
三
2018年9月,一篇题为《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应逐渐离场》的文章在舆论场掀起巨大波澜。近年来,还有人将国家对互联网领域饱受争议的多种垄断行为进行规范演绎为“打压民营经济”,热炒“民营经济离场论”。
为什么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还会出现这些奇谈怪论,讲到底,是一些人在根子上对民营经济存在认知误区。
比如,有人认为民营经济终归是“资本主义经济”,与国有经济是对立的,会影响公有制的“成色”。对此邓小平同志很早就指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得益处的大头是国家,是人民,用不着怕。
从理论上看,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基础是公有制,与西方私有制下的个私经济根本是两回事,不仅不会动摇“根基”,反而有利于催促公有制经济“强身健体”。从浙江来看,习近平同志早在2006年就指出,“浙江形成了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比翼齐飞、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局面”。
目前,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浙江企业总数已连续24年居全国首位,而浙江国有经济表现同样十分抢眼,2021年底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经超过16万亿元,发展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全国走在前列。
比如,有人骨子里就残留着商人矮人一等的旧思想,认为发展民营经济不过是“权宜之计”,一有“风吹草动”就挑起“国进民退”等争论,将局部现象放大为整体趋势,企图动摇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对“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错误言论予以了坚决驳斥,“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2020年3月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定位新使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展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当“民营经济大省”扛起展示“制度优越性”的重担,就是对“发展民营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长期方针而是权宜之计”的重重“打脸”。
比如,有人认为民营经济只是企业家的个人财富,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甚至对“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和“先富”企业家们抱有偏见。
为什么浙江城乡居民收入能够分别连续21年、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为什么外界普遍认为“浙江比较富、比较均衡”,这与浙江市场主体总量超过了900万户、每7个浙江人中就有1个创业者是分不开的。“遍地是老板”的浙江历来是中国的“纳税大户”。从全国来看,民营经济在GDP中的占比已升至60%以上,贡献了五成以上的税收、七成以上的技术成果以及八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岗位。
2021年,中央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任务交给浙江,一位学者这样评论:中央此举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国民营经济绝不是只为企业家服务的“印钞机”,更是社会财富的基础;“先富”者是可以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
四
诚然,近年来,在世纪疫情、俄乌冲突、美西方国家快速加息等不利因素反复持续冲击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不少困难,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境,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受到较大影响。
有困难,一起面对。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举办第六届世界浙商大会,不仅仅是一次五湖四海浙商的年关汇聚,更是表达出了一种确定和信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永远是“自己人”,党委、政府始终是民营经济的坚强后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丝毫不会动摇。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稳定市场预期开出的六方面药方,到新一届浙商大会对民营企业发展给出的“定心丸”,面对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只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好“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一流营商环境,中国经济这艘“大船”一定能够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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