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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传丨治理网暴再难也要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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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04
11:00:02
2023-06-04 11:00:02 来源:浙江宣传

  英国戏剧作家理查德·谢里丹在《造谣学校》中写道:“芥豆小事容易变成滔天流言,而对一个‘名声端庄’的女性来说,谣言往往更为致命,如同最强壮的身体,通常无法熬过一场热病。”

  在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没有熬过这场“热病”的人也不少。从寻亲被生母拉黑的刘学州,到染粉色头发被网暴抑郁去世的郑灵华,从因不堪“黑粉”网暴服农药自杀的“管管”,再到近日被老师开车撞倒身亡的小学生母亲被网暴……每一次网暴酿成的悲剧,都在人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作为互联网的衍生物,网络暴力自其诞生之时便具有大规模传播性、难以估量的伤害性。“键盘侠”轻轻弹弹手指,就能够挥动掀起“蝴蝶效应”的翅膀。

  不禁要问:造成网暴的罪魁祸首究竟是什么?面对汹涌肆虐的网暴,该如何识别、识破乃至把这头“猛兽”关进“牢笼”?

  一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没有被网暴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至寒的杀伤力的。施暴者的一个点赞、一条评论,都可能成为一把插向他人心头的利刃。

  网暴离我们并不遥远。《中国青年报》2021年针对全国2397名高校大学生的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受访者自认受到过网暴的影响。

  比较典型的一种网暴是“人肉搜索”。“铜须门”“姜岩死亡博客”“华南虎”等事件,是较早的“人肉搜索”。时至今日,这种网络群体性行为仍然不少见。

  比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的网友热衷于凭流调报告扒出感染者的个人信息。2020年12月,成都一名20岁女孩因确诊前出入多家酒吧被“人肉”,不仅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隐私被公之于众,更有甚者“打爆”她的手机,或是制作一些意味不明的照片在微信群流传。

  还有一种更为显性的网暴,是侮辱、诽谤。在“德阳女医生自杀案”中,男孩家长将安医生的个人信息公布到网上,引发骂声滔天。4天后,安医生不堪网络暴力自杀。随后,网友又掉转枪口,男孩一家的信息被公布,无数谩骂的电话、短信,甚至花圈向他们涌来……很多网暴者并不会去寻找真相,只会不断通过语言暴力去寻找宣泄的“爽点”。

  “群体黑”也是一种网络暴力。这类煽动群体对立的暴力,因不直接针对个人而显得更加隐蔽。除了“地域黑”“性别黑”“民族黑”,还有饭圈“互撕”等等。“群体黑”的危害不仅在于在个体事件中“贴标签”,加剧污名化,更在于挑动社会分化和对立。

  比如,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仅仅因“女司机”身份就网暴红色轿车车主,将事故起因扣在了她的身上。

  还有一类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网络黑产链。当我们细细拆开许多事件,总会发现有一股力量在推波助澜。在“流量至上”的指挥棒之下,一些营销号不断地寻找、制造、炒作热点,火上浇油。相比网民个体性行为,有幕后推手的舆论造势更有“组织性”。

  此外,媒体一旦没有擦亮眼睛、被带偏节奏,也可能成为网暴“助纣为虐”的“帮凶”。比如,在刘学州自杀事件中,一篇关于刘学州向生母要房的报道将这个15岁男孩推至风口浪尖,被认为加剧了悲剧发生。

  二

  网络暴力一直是网络治理的痛点和堵点问题,甚至有人将其称为“互联网之癌”。网暴,为何屡禁不止?

  一些网络暴力的背后是利益驱动。网暴事件看似事发偶然、难以预见,但实际上已日益呈现出群体性、产业性等发展趋向。有的不法分子通过“刷单”、“刷评”、造谣引流、炒作虚假热点甚至假冒媒体敲诈勒索等,隐匿在网络虚拟空间,牟取非法利益。在强目的性和利益的驱动下,网暴成了门黑产“生意”。

  可以说,这条产业链如今已越来越完整。有媒体曾揭露:犯罪分子注册运营大量社交账号,通过社交平台互相推广引流,甚至寻找专业水军对不实信息内容进行推广,通过鼓动网民、水军造势等方式致使舆论发酵,逼迫利益相关者支付巨额删帖费用,以此来牟利。

  社交平台的“技术作恶”成了网暴的“助燃剂”。网暴的蔓延,与平台的“推波助澜”脱不开干系。一方面,平台本身普遍青睐情绪化的内容;另一方面,算法技术更是进一步放大了网络暴力的“恶”,比如,平台可能频繁向用户推送具有争议性、对立性的信息,以此吸引眼球、掀起对骂、收割流量。

  网络的匿名性和法不责众的社会心理。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这让一些人误以为可以肆无忌惮地在网络空间批评甚至辱骂;而在部分网暴事件中,少数网民“正义感”狂飙,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实际上却让表达失去了边界。

  殊不知,看似随意表达的快乐“持续累积”,却无形当中将“子弹”射向了他人,践踏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暴力从来都不是正义的代名词,更解决不了问题。

  网络暴力治理面临执法之难。我国法律对网暴的惩处并非无法可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当中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但现实里追责网络施暴人员的难度依然比较大。

  比如定性难。目前司法实践对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仍较为模糊,再加上网络暴力涉及的多是精神层面的伤害,如何对受害者的受害程度进行认定,以及如何证明受害与网暴相关等都是待解的难题。

  比如监管难。网络暴力不同于传统暴力,要形成从事前到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所耗费的资源和成本都是难以估量的。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法律层面没有要求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对用户信息发布行为承担事先审查义务,一般只能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置。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的气焰。

  三

  “天下苦网暴久矣”,面对暴力,忍耐就是纵容,有必要建立起更完整的“防暴机制”,打出一套治理网络暴力的“组合拳”。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不可或缺。

  平台不能当“马后炮”。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安理得地当“马后炮”,而要主动担负起重任来。

  比如,事前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第一时间对不友善内容进行识别过滤;事中和事后阶段,快速切断网暴传播链条,该禁言禁言,该封号封号。而对于网暴受害者请求删除攻击谩骂类信息时,也该畅通相关救济渠道。

  法律要长出尖锐的“牙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让法律责任实打实落地,让每个人都能轻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是当前法律法规层面亟需完善之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针对反网暴进行专门立法,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违法主体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为网暴受害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救济也同样重要,“不能让受害人仅凭一己之力去维权”。在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当地司法机关及时介入,案件由刑事自诉转为刑事公诉,这也是浙江在治理网络暴力方面的破题之举。

  有关部门要始终重拳出击。要拿出有效管用的举措,加大对网暴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肆意网暴者坚决“亮剑”。比如,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限制用户在网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再如,建立健全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保障网暴受害者投诉和举报通道的畅通。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网冲浪时,在捍卫“说话权利”的同时更要学会“好好说话”。网络的那一端,是和你我一样有感情、有血肉的人,我们没有经历过对方的人生,也体会不到对方的处境,切勿因一时情绪出言揣测,更不能恶语相向图一时之快。

  当看似不合常理的事情发生时,不妨“让子弹多飞一会儿”,不假借舆论审判之风误伤无辜者,不让肆意的键盘成为罪恶的帮凶,也绝不当谣言传声筒、暴力扩散器。

  网络暴力怎么治,是一道复杂的社会系统难题,但这道题必须得破。今天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肆意蔓延,那么明天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拒绝网络暴力,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抵制网络暴力,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就是在守护我们每个人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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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浙江宣传责任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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