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过程中,古村古建何去何从?20年前,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给出了指示。据《人民日报》报道,2003年6月11日,习近平同志来到东阳市吴宁街道卢宅,视察这座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古建筑群落。当时,卢宅多处已破损严重,附近民房也较杂乱,被列为整治对象。
是否要将卢宅连同破民房一起整治?有人建议:干脆都拆了,省事。建新的,更漂亮。习近平同志提出,实施“千万工程”,要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与村庄建设的关系。要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山水风光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使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达到完美的结合。
浙江是古建大省之一,塔楼、园林、桥台、寺观、牌坊、老屋……每一处都是浙江建筑的“黄金切面”。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保护这些老建筑,具有怎样的意义?面对拆和留、新与旧的抉择,“保护”二字又将如何真正“进行到底”?
一
建筑被称为“凝固的艺术”,老建筑是从时光里走来的杰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浙江共有建筑类遗存(含传统建筑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65492处,占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的88.6%。已公布全省历史建筑10877幢,数量居全国第一。此外,浙江还有大量传统民居和老屋。保护老建筑,本质上就是保护那些弥足珍贵的岁月痕迹和文化印记。
老建筑是传统技艺的“活化石”。建筑大师梁思成说,“中国建筑既是延续了两千余年的一种工程技术,本身已造成一个艺术系统,许多建筑物便是我们文化的表现,艺术的大宗遗产”。每一座保留至今的老建筑,都与当时的科学水平、工艺技巧、建筑风格等紧密相关。
透过老建筑,除了能一窥先人高超的建造智慧和技术外,还能感受他们对自然对生命的浪漫表达和情感倾注。如杭州的郭庄园林在建造时,就设计了许多精妙绝伦的门洞、花窗。游客在游园时,“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西湖美景可尽收眼底。
老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记录本”。“建筑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和传说都缄默的时候,只有它还在说话。”作为城市和乡村记忆的载体,老建筑见证了沧桑变迁,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一旦损毁,建筑本身及其所承载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都将不复存在,而那些与之连接的乡愁乡韵、文化情感也将荡然无存。
1984年,在考古专家、时任浙江省文物局局长毛昭晰的奔走努力下,传统建筑胡庆余堂终免于拆除,后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座晚清木结构古建筑群,遗留着红顶商人胡雪岩的奋斗史,潜藏着江南药业发展的记忆。正是这些切面,“拼”就了杭州这座名城的文化底色。
老建筑是地域风貌的“见证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建筑也因地域而各有特色。由北及南,从内陆到沿海,建筑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用材取料亦有所区别。当你走进老建筑,就像打开了认识一个地方的“窗户”,这里的人居环境、习惯风俗,瞬时变得鲜活而生动。
哪怕在浙江一省之内,不同地区的老建筑亦各不相同。放眼杭嘉湖平原,因地制宜的砖木结构成为江南水乡流行的建筑风格。到了浙东沿海,因常年受台风等影响,一些渔村就地取材,采石建房,提高抗台风和暴雨能力,呈现出极具浙派民居风格的滨海风貌。来到金华、衢州等地,又可见徽式建筑的身影。
二
近年来,保护老建筑逐渐成为共识。但由于囊括范围较广、与人居紧密相关等原因,其在实际推进中往往受到多方关注、纠纷不断,严重者还会引发争议和负面舆情。老建筑保护仍然面临着多重矛盾。
比如,“拆旧建新”与“原貌保留”的冲突。老建筑的“拆”与“留”,一直是城市建设的必答题。过去,通过大拆大建获得快速发展的做法屡见不鲜。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导向作用下,对历史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开始“左右摇摆”,偏向重开发而轻保护。
于是便会看到,有的地方在保护了历史街区内达到文物认定标准的老建筑后,就把其他建筑全部拆掉,无一保留;有的地方在发展规划中,缺少对老建筑保护的考量,一味套用“网红模式”,陷入“复制粘贴”陷阱;有的地方则以“保护之名”行“过度开发之实”,随意更改建筑原貌,私搭乱建、违规改造,让老建筑沦为“生意场”,给建筑本体和周边风貌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
比如,“改善生活需求”与“原真性保护”的矛盾。大部分老建筑位于老城区内,历经风吹雨打,有的内部环境和居住条件较差,虫蛀、腐蚀严重,墙体开裂,难以满足居住者基本的生活需求。还有一些老房子结构复杂,保护修缮基础薄弱,改造水电煤等基础设施或是加装电器设备都颇有难度。
曾有一项针对台州府城老区内居民的调查显示,62.1%的受访者想要改善老屋防水、保温等性能。但在具体改造时,水泥抹灰立面、加装不锈钢门窗等现代材料及工艺的不当使用,也会对老建筑造成损害。
此外,受到现有“一户一宅”政策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些被评为文保单位的私有老建筑产权人无法通过置换宅基地来建设新房,“人屋矛盾”难解决。
再如,“形式修缮”与“内涵挖掘”的平衡。建筑是有形的,但其承载的历史文化却是无形的。有些地方在保护时重实体轻内涵,只注重建筑外观的修缮,却忽略了对文化内涵的挖掘,空有“形”的保护,而无“魂”的传承,不可避免地流于千篇一律,商业味太重,文化味很淡。
就像近年来“新古城”“仿古城”等概念层出不穷,4D、5D、AR、VR等炫酷的“声光电”技术一股脑往里塞,盲目追求让古城古镇古村落“亮起来”“大起来”。在表面看似华丽热闹的新业态、新项目包装下,底子里的文化元素却七零八落,再怎么东拼西凑也无法形成有机整体。
三
对老建筑保护的重视程度,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化深度,考验的则是城市建设者、管理者的能力水平和文化素养。目前,全国共有1200多片历史文化街区,各类老建筑更是数不胜数。如何保护遍布各地的老建筑,让它们在当下焕发生机?笔者认为,关键要在四个字上下功夫。
“全”。每一栋老建筑都有自身特色,对应不同的历史沿革、产权属性、结构布局等,这些要素组合起来构成了老建筑的“身份体系”。只有真正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其“身份信息”,才能全面评估其文化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说,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浙江当务之急是要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对全省传统建筑、历史建筑、村居老屋等进行新一轮梳理摸排,加快建立保护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方。
“真”。保护老建筑的终极目的,是保护真实、完整的历史信息和风貌环境。就像梁思成对古建筑修复工作定下的两大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强调保护老建筑、古建筑,要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要修旧如旧,而不是焕然一新。
同时,对于“真”的追求还不能止于建筑本体的保护,在单体建筑之外延伸至整体“面”上的风貌存续也是真实性保护的题中之义。只有推动老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随意拆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肃说“不”,针对不同老建筑的建筑特性和历史价值,“对症下药”实施分级保护,才能让每个时代的历史痕迹和文化印记得到完好留存,为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活”。有人曾将老建筑比喻成是“一个盛放故事的容器”,每一个角落、每一片砖瓦,汇聚起来构成了建筑之美,也凝结成了鲜活的历史回忆和结晶。实践证明,利用是最好的保护,不妨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坚持“以用促保”,让老建筑“留下来”也“活起来”。
一方面,可在用地、置换等政策上不断探索,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法治保护,同时持续改善房屋质量、基础设施等,让人们住在胡同里也能过上现代生活;另一方面,大力总结推广像绍兴仓桥直街保护模式、松阳“拯救老屋行动”、诸葛八卦村“人人都是文保员”、永嘉“百家修百屋”等经验做法,找到更多行之有效的保护路径和方式。
“深”。无论如何“立新”,老建筑内在的文化内涵都是无法被替代的。如果脱离了文化,老建筑就将成为“无魂之壳”,失去其赖以立世的最大价值。
因此,需要坚持用文化的视角看待老建筑保护,深挖内涵,传承精髓,讲好文化故事,让老建筑成为具有辨识度和代表性的地域文化标识和公众集体记忆。特别是在开发利用时,要审慎评估、科学论证,最大程度保留其历史感和文化味。
保护老建筑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将保护“进行到底”更不是一句口号。当望向历史深处时,那一幢幢静静矗立的老建筑,或许就是时光留给我们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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