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
从“全民阅读”连续1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专门为其立法,阅读从个人志趣进入到公共政策和法治视野,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回应,更蕴含着涵养文明、传承文脉的深远考量。不禁想问,《条例》出台的背后有何深意,又将如何重塑我们的阅读生活?
一、鼓励每一个人都去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条例》的用意,在它的名称中已经体现出来:以制度保障来营造氛围,助推人人参与阅读。
此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6年起,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条例》再次从国家层面指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重要性,鼓励每个人都去阅读,让每个人都能享受阅读。这打破了“阅读是个人私事”的传统认知,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意味着政府、社会、家庭需共同承担保障阅读权利的责任,让阅读从“少数人的习惯”变为“多数人的权利”。
客观来说,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阅读资源存在一定差距:城市拥有丰富的图书馆、书店,而农村地区的阅读设施相对匮乏;青少年有校园阅读支持,而老年人、残疾人的阅读需求常被忽视。《条例》通过明确政府责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室、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全民阅读设施建设,让阅读成为每个公民都能享受的民生福利。
在云南的偏远山区,从前“背篼图书馆”的志愿者们用当地最常见的背篼,装满图书与文具,翻山越岭将“图书馆”背进了偏远村寨。在城市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数字阅读服务,为视障群体配备听书设备,这是给特定人群留出的阅读“专用道”。
当获取优质阅读资源不再是一种需要费力争取的“幸运”,当阅读的辅助支持网络覆盖到更多被忽略的角落,“鼓励人人阅读”才能真正落地。
二、在青少年心中种下阅读的种子
2024年,我国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86.6%,人均图书阅读量为11.65本,远高于成年国民的4.79本。可以说,青少年是阅读主体,其阅读习惯往往影响人的一生。
有人说,当下学业压力大、互联网诱惑多,青少年的阅读常常面临时间被挤占、资源难获取、质量无保障等困境。有的学校阅读活动被应试科目挤占,农村与偏远地区的青少年缺乏优质读物,短视频、鱼龙混杂的网文网游等又不断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加之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对阅读内容的甄别能力有限,不良读物和过度娱乐化、碎片化的“浅阅读”内容,也冲击着青少年的阅读生态。
《条例》特别注重让青少年伴随书香成长,如针对少年儿童的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推广阶梯阅读,开展与其阅读特点和规律相适应的阅读指导活动。而在阅读内容管理上,《条例》指出,出版单位应当根据阶梯阅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
教育部、中宣部今年启动实施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专门提出构建中文阶梯阅读标准体系,组织专业机构从阅读频率、阅读数量、阅读种类、阅读意识、阅读习惯、阅读能力等多个维度构建青少年阅读指数。眼下,各地图书馆也在细化阅读服务,不少场馆将低幼阅读区进一步划分为0—3岁和3—6岁专区。
倘若青少年的阅读时间有所保障,资源触手可及、内容质量可控,无论城乡都能获取优质读物,那么家庭的陪伴、学校的培育、社会的资源就能在立法框架下融合并形成合力。每个青少年都能在优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智慧、塑造品格。
三、让阅读空间成为“城市会客厅”
有人说“书香是最温润的城市竞争力”。从鳞次栉比的公共图书馆、社区书房,到街角巷尾的24小时书店、无人借阅点,再到公园里的读书角、地铁里的阅读主题专列,阅读提升城市的气质,城市涵育阅读的土壤。那些在图书馆里潜心钻研的学者、在书店里静静翻书的青年、在社区书房里亲子共读的家庭,勾勒出城市最动人的文明图景。
然而,当文化娱乐方式日渐多样,传统的书店、阅览场所已经不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该如何唤回人们对阅读的注意力?重塑阅读空间的功能价值、降低阅读门槛,让人们有更多理由、更多机会阅读,或许是一种解法。《条例》指出,有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加强阅读设施建设的初衷,正是要打破“空间孤岛”,打造真正开放、共享、兼具审美与温度的“会客厅”。这既意味着物理空间的重构,也意味着文化功能的升级。具体来说,阅读设施不再局限于“阅读”,而是能承载多元需求、促进人际连接的公共平台。它不止于有书可读的基础供给,更追求为人们提供读得舒心、读有所获、读有共鸣的精神体验。
当“会客厅”嵌入商场连廊、废弃仓库、老旧建筑,一场围绕经典名著的读书会,让不同观点碰撞出思想火花;一场作家见面会,能让读者与创作者面对面交流;甚至是陌生人之间偶然的阅读交流,书香便无形中浸润进日常生活,改变着城市气质。
四、传统阅读和数字阅读相互促进
如果说纸质阅读的触感、仪式感更易于营造专注沉浸的阅读体验,那么数字阅读的特点则契合了现代社会的阅读需求——碎片化时间可利用、跨空间资源可获取、多场景阅读可适配,让阅读从特定场所的专属行为变成融入生活的日常选择。
我国数字阅读市场潜力巨大,用户规模与日俱增。但随着数字阅读的快速扩张,电子书盗版侵权等乱象时有发生。有的数字阅读平台,在商业属性与阅读教化功能之间偶尔也存在失衡风险,比如为追求流量放宽对低俗化、过度娱乐化内容的审核,在算法助推下,让读者陷入同质化的“信息茧房”。
《条例》明确提出,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内容建设上,重在推动从“有”到“优”、从“泛”到“精”的转变;服务改善上,核心是让优质内容不仅“易得”,更能带来“悦读”体验。一些平台正在探索“知识图谱”功能,根据读者的阅读轨迹,智能关联相关文献、书籍等延伸资料,将碎片化阅读串联成深度的探索。此外,夜间阅读模式、护眼色调、听读结合、笔记云同步等功能,也在细微处优化着数字阅读的舒适度与连续性。
支持数字阅读,并非要用“屏读”替代“纸读”,而是期望引导其健康发展,使其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最终与纸质阅读形成互补共生、彼此增益的良性生态。让数字世界在提供便捷与丰富的同时,也能开辟出滋养思考的“精神绿洲”,而非仅仅停留于信息消遣的“娱乐浅滩”。
《条例》的出台,是一份实实在在的责任清单。当阅读权利成为法定权益,当书香飘进每个家庭、每个社会角落,人人有书读、人人读好书、人人好读书的绮丽画卷也将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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