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3日讯(通讯员俞闻军 记者周娜) 杭州市交通局运管部门日前出台了新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管理办法》,新《办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资格条件做出了新的规定,提高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租车驾驶员准入条件有变动
杭州市区现在7300辆出租车,从业驾驶员近2万名。要成为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参加相关部门的服务资格培训并取得“出租车服务资格证”方能正式上岗服务。现行的出租车驾驶员准入条件仅要求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0岁以上的人员可为初中文化程度。在驾龄方面,仅要求二年以上驾龄,而且,没有要求出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证明。
新《办法》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资格条件作了新的规定,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杭州市、区、县(市)常住户籍,非杭州市、区、县(市)常住户籍的须持有杭州市、区、县(市)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持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出租车驾驶员的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此外,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杭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DIC卡,以及杭州市、区、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证明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服务资格证管理有新章法
新《办法》对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核发、登记,持证人员的复训、审验、档案管理和违章处理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在申领服务资格证时,须先参加并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并提供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聘用协议。为方便经营者及驾驶员,也允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为驾驶员整体办理《服务资格证》。《服务资格证》实行证、车、单位对号管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服务资格证》上指定的服务单位和车辆参加营运和服务。《服务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须继续服务的,需申请业务复训或参加考核。
新《办法》对出租车经营者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档案,不得聘请无服务资格证人员和已解聘待岗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也就是说,出租汽车经营者不能将出租车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如果出租车驾驶员无证上岗,出租车的经营者应承但相应的责任。
一年内两次被扣分满20分要注销服务资格证
出租车管理部门介绍,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资格证副证为一张IC卡,记录着出租车司机的好人好事及违章事件,如果一年内扣分达到20分的,将被要求下岗接受职业道德再教育,如果一年内两次被扣分满20分的,则被注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出租车行业服务。
此外,如果出租车驾驶员有因触犯国家刑法被判刑、刑事拘留、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有侮辱、殴打乘客或运管人员,情节恶劣的、在一年内严重违章经营受到暂扣营运证或一千元以上的罚款累计达三次以上的,也将被清退出服务队伍,三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出租车行业服务。
驾驶员服务资格业务培训及考核有新要求
要成为杭州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据负责培训工作的交通技校负责人介绍,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课目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出租车实操、乘客心理、冶安、普通话、杭州旅游、道路情况等,近期,又增加了GPS应用操作、营运规范电化教育等教学内容。在培训面试时,要进语言能力、行车技术、杭州路况熟悉度三个方面的测试。在培训结束时,应知部分考核全部采用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