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查错纠弊是审计机关的职责
记者:现在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如何适应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
发言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去年全省生产总值迈上万亿元台阶,今年人均GDP将突破3000美元,在全国进入人均GDP1000—2000美元发展阶段的时候,浙江已经开始进入人均GDP3000—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与全国相比,浙江在发展进程中已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思路、理念、目标、重点和措施必然与其他地区不同,也必然导致审计工作在审计理念、目标、重点和方法上的变革。浙江审计只有形成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发展大局。对此,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去适应:
一方面,是在发展思路上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在总体上,从偏重于微观层面向为宏观管理服务转变,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为推进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服务;在目标上,创造条件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过渡,适应浙江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在模式上,从真实性、合法性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转变,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内容上,从以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向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和规范的审计监督转变,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措施上,从查处问题、揭露问题为主向查处问题、揭露问题、促进整改并重转变,适应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
另一方面,是在工作方法上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一是积极探索和建立绩效审计模式,促进审计工作从任务型、程序型向目标型、效率型转变;二是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运用,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效能;四是加快加快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使审计工作适应信息化环境的要求;五是优化项目审计流程,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记者: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头戏,你们在工作中是怎么做的?
发言人:财政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和永恒主题。这几年,我们在财政审计中贯穿了一体化的思路。财政审计一体化是审计机关在现有的财政审计对象、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装备手段等条件下,对审计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整合,对财政性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最终以“两个报告”为主要载体反映审计成果的过程。
财政审计一体化要求财政审计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主要关注财政预算内资金向全方位关注政府性资金转变,横向向政府的各类基金、土地出让金、政府负债、国有资产拓展,纵向向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延伸;二是由关注各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向更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转变,突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教育卫生资金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突出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三是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注重对预算执行单位支出结构和效益的审计,并延伸到二、三级单位;四是由主要审计省本级支出向审计省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转变,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
为实现这个目标,在审计组织方式上,通过打破各业务处、局的界限,强化各行业审计部门之间的配合,发挥财政审计的整体合力,把财政性资金尽可能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视野范围中来;在审计内容上,将财政、行政事业、农业与资源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保障、重点国有企业审计等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内容;在财政决算审计方面,力争形成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的格局,围绕财政决算审计的总目标,分别开展市、县、乡财政决算审计。
记者: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这是纳税人十分关心的问题,请问,审计如何促进政府部门把纳税人的钱既能管好,也能用好?
发言人: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纳税人越来越关心这个问题。你说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合规性审计,二是绩效审计。合规性审计主要解决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绩效审计主要解决公共资金支出的透明性和有效性问题。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也是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就浙江现阶段而言,随着财政预决算的执行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后趋于规范,审计工作的重心也要从真实、合法性审计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审计转变。也就是说,要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加大绩效审计的力度,促进公共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按照审计署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我们将逐步缩小单纯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所占的比重,通过增加专项审计调查的项目数量,扩大全省同步的绩效审计项目比重,加大绩效审计力量的投入,来实现从由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导的阶段向以绩效审计为主导、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阶段的重要转变。目前我们已经在各种专项资金调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了绩效审计的实践,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阶段绩效审计需要从揭露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机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下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造成的行政成本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率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体制缺陷、管理缺损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记者:专项审计调查与一般审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发言人: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是两种不同的审计工作方式,各有特点和优势。相比较而言,审计针对的是具体单位和项目,侧重于发现、纠正和处理问题。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专项审计调查具有宏观目的性明确、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强,形式比较灵活等特点,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功能。相对而言,专项审计调查更适应现阶段我省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强调专项审计调查,并不是要放弃其他审计方式,专项审计调查与其他审计方式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又有结合。项目审计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可以通过专项审计调查扩大信息量,分析深层次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被调查单位有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审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和处理、处罚的,可以按照法定的审计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
专项审计调查是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监督,在服务中体现审计价值的重要手段。一是可以利用专项审计调查覆盖面广的优势,逐步解决当前审计面过窄的问题,缩小审计监督的空白点。二是可以利用专项审计调查能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的优势,妥善解决由于受审计管辖范围限制而使审计工作鞭长莫及的问题。三是可以利用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性和时效性强的优势,随时根据领导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迅速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以解决目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审计成果滞后性问题。四是可以利用专项审计调查灵活度大的优势,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近几年我省审计工作实践充分表明,在审计中抓住重点,突出对一两个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以此来发现和研究一些共性问题,提出完善和规范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提高审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水平,对提升审计成果具有明显的效果。
记者:权力腐败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审计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发言人: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居于全国前列的客观形势,在如何加强对公权的监督与制约方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课题,如:怎样保证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民主法制政府;怎样保障人民的权力,不被领导干部用作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怎样维护国家公共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满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等等,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审计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期望值越来越大,审计部门深感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直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深入思考,并尽最大努力做好的重要工作。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涉及面很宽、内容也很多,就审计而言,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有国家公共资金的地方,就是审计机关要关注、覆盖的领域”。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域、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监督:
第一,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即对本级和下级政府、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公共资金的分配权、重大经济决策权、行政审批和执法权、公共资金使用权、国有资产经营权、基建项目招投标权、政府采购权等进行监督。
第二,对权力运行的主要领域进行审计监督。包括: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
第三,对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进行审计监督和规范。查错纠弊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同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意见、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当家理财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也是审计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我们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同时,我们还要对审计成果进行整合分析和提炼,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从体制上、机制上提出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建议。
记者:最近几年,审计有没有查出什么大要案?
发言人: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等违法犯罪问题,除了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外,还向有关主管部门、纪委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移送,由他们进一步查处、追究责任。2001年以来,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有:省供销社原主任朱承岭案件、浙江国信原董事长陈文宪案件和王钟麓案件、省人民大会堂迁建办主任谷远松案件、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巫樟春和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巫樟云“二巫”特大经济案件。其中“二巫”案件涉案金额9500余万元,涉及人员20多人,涉案对象4人,在建德市创下了涉案资金最高、单笔受贿金额和受贿总金额最大等犯罪纪录,案件的查处引起了不小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