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争创先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各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社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经研究决定,2006年在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开展争创先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5周年、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红色旅游等教育主题,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更新展陈为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全面提高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二、争创对象
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内容要求
1、教育活动主题鲜明。紧紧围绕今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基本主题,按照“三贴近”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丰富主题教育内涵,努力创新主题教育形式,精心设计主题教育载体,切实增强主题教育效果。整个活动组织,力争做到安全、规范、有序。
2、展出陈列重视创新。展出陈列是所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本构成,也是开展教育的主要手段。展出陈列既要尊重历史,体现自身的特点;又讲究艺术,注重展品的创新。要努力做到在展台改建上有新特色,导游讲解上有新特点,文物征集上有新收获,展示手段上有新科技,展示线路上有新安排,不断改进和提高展出陈列水平,增强基本陈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3、教育效果明显突出。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是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各单位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当地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日常接待咨询、参观引导、提供图书音像资料等方面,要努力做到规范化服务,改进明显。对未成年人集体,实行免费参观;各项活动能做到群众参与面广、参与人数多,认可度较高,成绩突出。
四、组织安排
1、省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活动领导小组,主持本次活动。根据开展主题教育、展陈改进及教育效果等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教育基地10名;同时,设立“主题教育优秀奖”、“展出陈列创新奖”单项奖,各5名。
2、各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对本市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争创单位,在5月30日前,将主题教育活动设计方案、展陈改进立项计划报市委宣传部(或文明办)备案,由各市委宣传部(或文明办)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3、11月30日前,各市委宣传部评出“先进单位”3名,“主题教育优秀”、“展出陈列创新”两个单项各2名,报至省委宣传部宣传处。报送材料一式三份,以各市委宣传部代章,并将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展陈改进效果的照片或音像资料(VCD)、总结报告等作为附录一并报送。
4、年底,省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对获奖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市委宣传部要重视这次评先活动,切实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务必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研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落实,取得实效。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