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市场竞争激烈,合作单位应运而生
为什么在房产交易的各个环节中,会有如此众多的“指定”合作单位?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一般开发商指定的银行都会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担保协议”:规定在银行拿到房屋产权之前,开发商必须对房屋负责;以及若是出现问题,则该怎么处理。而这份所谓的“担保协议”怎么写,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多少,则由银行和开发商谈判后决定。开发商很难与所有的银行都签订“担保协议”,所以开发商所指定的银行都是有限的。
而实际上,一位开发商向记者透露,指定银行按揭和眼下开发贷款难不无关系。一般银行都会根据这家楼盘所能提供的按揭贷款量来确定贷款发放单位。一些楼盘为了争取开发贷款,一般指定关系好的银行办理按揭。
无论是新楼盘的开发销售,还是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评估业务正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房产抵押按揭风险小,收益可观,银行方面也越来越重视这一块业务。然而,市场总量终究有限,过多的介入使市场面临着“僧多粥少”的尴尬。
采访中,不少开发商、中介商和评估商透露,今年以来他们的房产业务量总体呈萎缩趋势。面对这样的情况,结成“经济利益合作体”成为了许多商家的选择。不少银行、中介商和评估商都订立了协议,留住客户,共享利益。因此,在咨询时,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会推荐他们的合作者。
声音
房产消费,购房者应有自主权
房产买卖中的强制消费不由让人想起房贷保险费。2004年底,浙江银行业率先告别按揭贷款中的保险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甚至可以不保险。据记者了解,现今,杭州四大国有银行都不强制征收按揭抵押房屋的保险。但随着保险这一霸王条款走出人们的视线,其他还存在于房产交易中的强制消费能不能也一并消失?某购房者向记者提出这样的问题。
一些理性的开发商、中介公司已注意到了这一点。“与银行、评估商建立合作是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无奈之举,我们会向客户推荐我们的合作者,但若客户提出要求,我们绝对会满足他们。”中原地产的荆海燕如是说。河滨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李晶认为,开发商拒绝接受客户所选定的按揭银行也反映了一些开发商的服务态度与服务能力,一些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会与尽可能多的银行进行按揭业务的联系,甚至为某位客户与银行进行沟通。
工信房产总助蔡华军认为,目前随着银行在贷款发放上对开发商自有资金的要求越来越高,自有资金没达到要求的开发商很难靠关系申请到贷款,而且,随着住宅供应进入现房时代,开发商对银行的依赖也在逐步减少,购房者自由选择按揭银行应该是个趋势。
对于目前房产市场上存在的“强制消费”现象,浙江通伟律师事务所的张彦律师认为,银行、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签订协议,互相向客户推荐自己的合作者,这属于他们的经营行为,这在法律上是被许可的。但若商家强制指定客户必须要选择自己的合作者,则有“霸王条款”之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不但有权拒绝,而且可以选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