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得囤积惜售(8月4日新华社)。
这个通知,发得真是时候。前些日子,媒体陆续报道:国际油价飙升至历史最高价位,高高在上的油价刺激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水涨船高;国内三大石油巨头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上调油价,未获批准;“炼油厂停产检修避免亏损”,引起人们对油企“逼宫”的猜想;极富警觉性的国内观察者甚至开始忧虑,两年前的“油荒”场景是否已进入重演倒计时阶段?在这样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及时发出通知,不啻是及时雨,让老百姓放心。
然而,“不得囤积惜售”,对于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考验来自两个方面:国际油价上升,意味着从国外进油成本提高,意味着成品油批零倒挂,要保持原有利润水平,在不准提价又不准囤积惜售的政策之下,如何既不擅自提价,又避免批零倒挂而致亏损,是企业面对的第一大考验;还有另一考验,就是三大油企都或多或少出让股权给外国股东,油价不随国际油价上涨,即便国有股东无异议,外国股东能接受吗?
考验无可回避,关键在于在国内市场中起着决定作用的三大油企巨头怎么对待。
我以为,油品经营企业要说服自己,走出困惑,有这样几个思路可供参考:其一,国有控股石油企业承担着部分或全部“国家的”、“社会的”公共服务义务,当国际油价上涨时,石油企业无可争辩地应当首先考虑稳定本国油价,保护本国市场;其二,国际油价下跌时,国内油价并没随着大幅下调,当国际油价大幅上升时,国内油价也没理由跟着大幅提升;其三,不提价也有充分的理由,石油企业开采本国石油几乎是无偿使用国家资源,炼油亏损尽可通过国内石油开采的获利来补偿,没有理由与国际上已经包括高额资源税的高额市场价格相攀比,以国际高价和囤积惜售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否则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和侵吞;其四,石油和石油制品,属于国家战略资源,进购与销售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政策。
此前不少私营油企呼吁参与石油战略储备。这建议固然可取,但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油企必须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才能在关键时刻,舍弃利润最大化的诉求,担当起社会责任,避免将油品储备变成囤积惜售、抬高市价、扰乱市场的祸源。石油企业应当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能够担当社会责任。
在国内“涨声”一片、CPI(消费者价格指数)不断攀升、通胀的阴影逐渐显现的关键时刻,“不得囤积惜售”不仅是对石油企业的考验,也是对所有企业能否承担社会责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