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酒店因业务发展需要,高薪诚聘18-45岁男女公关,月薪2万加提成,可兼职,联系人……”诸如此类的广告,以后可能得收敛一些。日前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广告类电子邮件或通讯信息,违反者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短信广告有望规范
“晚上经常会收到一些广告短信,卖套牌车、假发票、办假证、高薪招聘酒店公关的之类的诈骗短信最多。”台州市区的戴小姐一脸郁闷,为了避免被短信广告骚扰,她特地设置了无铃声、无振动的模式,有时索性关机。“以后就不用担心这些短信吵到我休息了。”
由于缺乏监管,目前形形色色的短信广告、垃圾短信满天飞,许多人都受到其滋扰。《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该用户发送广告类通讯信息,而且不得违反草案中关于广告内容的规定。
乱发邮箱广告也被罚款
“每天开邮箱,都会收到广告邮件,什么疯狂特卖、有奖活动,有时一天竟有七八封广告邮件。”在公司做文员的李小姐说,她经常要要电子邮箱收发文件,这些垃圾广告总要费不少时间去清理。
该草案规定,这些不请自来的广告类电子邮件的发送者,可以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这些广告邮件一般是用一些免费邮箱发送的,服务商一旦发现某个邮箱存在滥发广告的现象就会进行处理,发送者可以重新申请一个邮箱继续发广告。”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市民林先生也提出异议。
“买一送一”需说明送什么
“小姐,你的皮肤需要保养,这个是免费体验的!”日前,一些促销人员拦住来往的路人,分发其美容院的体验卡。如果过往路人接下了这家美容院的体验卡,促销人员就会大力游说其进入美容院,有些甚至追赶、拉扯路人。“每次看到路边发广告的,我都避而远之。”李小姐如是说。
《草案》中明确提出,实行优惠和让利的广告,应当标明实行优惠、让利的商品品种、服务项目、时限、幅度或数额;附带限量、限时赠送礼品的广告,也应当标明赠送的礼品总量和期限。违反者可以被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新规定若付诸实施,诸如“买一送一”等诱人的广告语,可能就不得不加上那些不那么吸引人的注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