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温州市20家企业获得首届“活力和谐企业”荣誉称号。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出通报予以命名表彰。对评选产生的“活力和谐企业”,在企业改革、资金信贷、能源利用、规划用地等方面,温州市将给予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在评先评优、安排社会职务时,对这些企业和负责人也将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温州市委、市政府还同时命名了30家企业为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据悉,温州市首届“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于今年6月初正式启动。活动一推出,各地企业报名参评的热情很高,共有100多家企业参加评选。经初审,确定了70家企业作为评审对象。受命名表彰的企业是经申报、推荐、受理初审、集中评审、公示评价等环节和程序,最后由市委、市政府决定产生的。
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当选的企业若要继续参加下一届评选,则仅需提交材料报评选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荣誉称号;被评为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则被列为下一届“活力和谐企业”的重点培育单位,予以扶持。在享受期限内,企业若出现“一票否决”情形之一,将随时取消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待遇。
温州市首届“活力和谐企业”名单
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迪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
保一集团有限公司
神力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尔达线缆有限公司
浙江康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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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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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
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