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一楼盘分拆成好几个组团预售,每一批房源只有几十套房源,开盘前就放出“房源有限、要买得抢”的风声……这类在楼市已见怪不怪,常常令购房者深恶痛绝——很多楼盘每次开盘供应量都很小,往往一抢而空,而购房者等到下一批开盘时,却发现销售价格已经上了一个台阶。这种刻意分批上市,往往导致区域房价随之不断抬升。
通过分批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方式来控制楼盘销售进度,是目前不少房地产热点城市开发商普遍实行的行业潜规则。一些开发商在给楼盘定价前,往往会将首批数十套房源提供给市场,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来决定后期房源的定价。在目前市场火热的情况下,开发商常常通过申请一小部分住宅预售的方式人为控制供应量,造成房源紧俏的现象。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有望被杜绝?
本周一从上海传来消息,按照最新的预售规定,开发商不能再以少量多批的形式卖楼,已经达到预售标准的住宅楼盘(不超过3万平方米)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证。根据上海的规定,开发商申请楼盘预售许可证时,必须通过上海房管部门检查,如果该楼盘达到预售标准的总量未达到3万平方米,则这部分楼盘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证;而如果楼盘可售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则同批申请预售许可证的范围至少要达到3万平方米。上海此前规定预售许可证下发10天内必须开盘,这样开发商必须将大量房源短期内全部上市。
早在去年出台“国六条”中就有严格打击开发商捂盘的要求,如“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今年夏初,南京某楼盘就因捂盘被课以停止销售半年的处罚。“上海出台的防止捂盘新办法,应该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最具实质性的一招。”杭州和创行销机构负责人毕明辉表示。
据了解,针对类似囤房惜售情况,不久前杭州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为确保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及时提供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按以下规定办理: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应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同时,杭州市房管局将对2004年1月1日至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自留房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也将转为现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这就意味着,杭州开发商若想再通过刻意分期销售或者将自留限售房源一再拖延上市等手法来进行变相捂盘,将越来越难实施。
至于是否借鉴类似上海的做法,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作回答。
昨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他对上海“一次性开盘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的做法和效果持保留意见。“至少在操作中仍可能存在漏洞,所以就不用谈什么是否为杭州或其他城市借鉴的问题了。”他针对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标准的适用度举例:“目前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出现,‘3万平方米’可能没几幢房子,但对于小高层或者多层,可能就有不少幢楼了,我要是一开始只建了没几幢,等到全部建完了再去领取销售许可证。这样一来,反而实现了正当理由来囤房,因为我此前一直没达到3万平方米的开盘条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