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每多捂一天都是在赚钱
“房管局规定,领了预售证,房源就要一次性全部上网。那我分多批领好了,一幢楼领一个预售证,这样房价也有拉升的空间,卖一幢提一次价,销售节奏完全由我们自己掌控。” ——一家开发商的营销负责人员说。
跟一位熟识的开发商说起这次调查结果,他很不以为然:“如果真要做一次全面的调查,有囤房嫌疑的绝不止这7个楼盘,谁不知道,现在的房子每多捂一天都是在赚钱!”
同一期房源分几批申领预售证——这种“小步慢跑”的做法成了囤房赚钱的手段。在记者暗访的这10楼盘中,有6个已推出过一期。在这些楼盘的一期销售中,其中最多一个楼盘已经申领了6张预售证,最少的也申领了2张预售证。城东某楼盘,一期只有5万平方米7幢楼,却分6批领预售证;城北某楼盘,一幢楼领1次预售证,一期4幢楼领了4批预售证。这种“小步慢跑”使开发商的利益得到了最大体现,房价得以“动态拉升”:在所调查的楼盘中,第一批预售房源与最近一批预售房源之间,价格涨幅最大的一个楼盘达到27%,从原先的单价六千涨到九千;涨幅最小的也有13%。
同一期楼盘分几批甚至十几批开盘预售,每批只有几十套房源,造成房源紧张的表象以促使房价短期内快速上涨,这种情况不仅仅是杭州独有。不久前,上海市房地局出台新规定,要求开发商申请楼盘预售许可证时,必须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果该楼盘的预售标准的总量没达到3万平方米,这部分楼盘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证;而如果楼盘可售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则同批申请预售许可证的范围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以此为标准,记者暗访的这10个楼盘的总建筑面积均在4万~23万平方米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海的标准执行,这些楼盘不能申领那么多次的预售证。以城东某楼盘为例,一期只有5万平方米,却领了6次预售证,如果按照上海的政策,最多只能领取2次。
而在杭州市房管局的《通知》中对申领预售楼盘的可售面积没有规定。在《通知》下发后,记者曾跟几个业内人士谈起其对市场的影响,当时大家私下都认为管理部门虽然有打击囤房的决心,但力度并不大。“去不去领预售证,领多少,还是我们说了算的。说到底,想不想囤房,要不要捂盘,主动权还是在我们这里。”一位开发商说。
从调查情况来看,不幸被他言中。
利润的背后别忘责任
开发商捂盘惜售说法不断见诸报端。
但开发商辩驳的理由听上去似乎也不无道理:商品房销售本就是市场行为,什么时候开盘、开多少量是我的自由,既然现在市场行情向好,我慢慢卖以获得更多利润有什么不对?政府为什么要干涉“市场”?
难怪有人要为管理部门打击囤房“叫屈”,认为政府处罚捂盘惜售的开发商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无论是商品房也好,保障性住房也好,房子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为“囤房”叫屈的人实际上是在片面强调其商品属性,而弱化了它的居住功能,也忽视了当前情况下房价的相对稳定在社会和谐中所起的作用。
政府下决心打击囤房决非师出无名。今年商品房需求量激增,而供应量却少了。于是楼市里突然冒出一个词叫“楼荒”,“楼荒”不解决,购房者心浮气躁,难保不产生焦虑。
无论是此前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针对房地产市场中“非市场、非正常的因素”展开的联查,还是近一个多月来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措施打击囤房,都不妨看做是政府在教开发商如何“做人”: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合理合法,要讲求社会责任,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还记得,去年6月6日,万通董事长冯仑、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等10位国内地产巨头,与美、日等国的10位地产商在上海召开了第一届全球房地产10+10圆桌会议,会后公布了一份全文只有811字的《上海共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第三条,对房地产商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强调:“……房地产企业无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不仅是投资者、参与者,还应当是建设者,我们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然而现实却是,在利益面前能坚定地扛起“社会责任”大旗的开发商并不多。
企业不仅是赢利组织,也应该是社会中的“企业公民”。办一台晚会,喊一句煽情的口号……这些都不足以说明一个企业是真正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一个有能力的企业应该在社会安定、经济健康发展等更深、更宽的领域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