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大幅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125元,这是历年来增长最多的一次。
去年底浙江已经退休退职的148.6万企业职工将因此受惠。
之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是1055元,调整后将提高到月人均1180元。
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我省总共7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999年7月1日起,我省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按照1998年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先按每人每月42元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越长,调整的幅度越大,缴费年限满40年及以上的增加50元。
2001年,我省为2000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5元的标准增加了基本养老金。
2002年,我省按月人均52元的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04年,浙江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127万退休人员每个月人均增加了48元,对部分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2005年的待遇调整水平为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人均50元,具体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退休(退职)人员按2004年各市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月调整标准,调整的额度为21元至31元不等;第二部分是按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长短,调整额度为15元到45元不等。
2006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月人均100元的额度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上,给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部分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额度。
近几年来,是我省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年年加大。已经有26个经济发达县市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到去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964万人。
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