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贷款买第二套房不仅首付多,而且利率高,购房者要为此多付不少钱。不过,怎样才算“第二套房”,银行对此界定不一,也就是,如果买房人选择不一样的银行,其买房成本就要差不少。
杭州市民林先生目前正打算改善住房,他的第一套房也是贷款购买的,不过,去年底已提前还清了全部房贷,如果现在再买房,不知道能否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
据记者了解,对于“第二套房贷”,我省已有银行陆陆续续出台了细则。目前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有多种理解,具体细则也各不相同。大致有四种版本:以个人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个人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不管贷款是否还清,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户(即家庭)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户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显然,对购房者来说,第一种情况灵活性较大,对他们更有利。
“反正哪家有利于我,我就在哪家银行贷款。”林先生放心地说。不过,业内人士提醒,有时候消费者是无法主动选择的,如果是开发商指定银行,你就只能是被动接受合约了,“尤其是目前房贷形势吃紧的情况下,因为贷款审批难,开发商跟哪家银行关系好,就会要求客户在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杭州一家商业银行房贷部有关人员坦言。
对于客户来说,除了选择不同的银行增加的购房成本不一外,来自开发商这里的新规也会额外增加购房成本。杭州一市民目前在钱江新城某楼盘订了房子,等签合约时,售楼小姐额外增加了一个条件,“我们这里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你执意要用公积金贷款,那我们房子就不卖了。”
据了解,目前由于公积金贷款审批难度加大,一些选择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房贷申请,递交几个月也批不下来,致使开发商回笼资金速度放缓,一些开发商为了加速资金回笼,不得不采取这个猛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