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11月17日晚11时,家住绍兴上虞曹娥街道的张大妈回家途经小区内一个楼道时,见到两名小青年正摆弄一辆停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曾经当过夜巡队员的张大妈觉得不大对头,回家后,张大妈第一时间拨通了110。
警方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两名小青年抓获,此时那辆电动车的锁已经被撬开。经审讯,两名小青年王某与李某交代了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并进一步交代了还有两名同伙一起作案10余起的案情,警方立即出击,在市区一出租房内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警方按照自行车盗窃举报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大妈300元奖金。张大妈却说,自己不要钱,警方能抓住盗窃犯就是对她最大的奖励!
自今年年初以来,上虞市公安局对非法交易摩托车、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品收购站;收赃、销赃的摩托车、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摩托车、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多次开展突击行动。然而,自行车盗窃案由于其盗车手段简单且易于传授,仅凭一根铁丝或自制钥匙,几分钟就能完成作案;作案随机性强,车主防范困难;收销赃渠道畅通,废品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交易市场成为主渠道,现有法律对收赃销赃取证定罪不容易。所以,上虞警方为了打击自行车盗窃更加全民化,推出了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制度,以群众的力量发现犯罪,取得证据。
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上虞警方由群众举报破获自行车盗窃案件150余起,占该类案件破案数的30%以上,群众的参与给了警方打击此类案件更大的信心与力量。据警方介绍,不少应给予奖励的案件上,常常无人“领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