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宁波人陈先生是个武侠迷,特别喜欢霍元甲,这两天电视里正在放《霍元甲》的电视剧,他一集都不肯错过,连做生意的间歇也要赶回家去看,结果一不留神,丢了10多万元的财物。
记者昨天从宁波警方了解到,年底将近,盗窃案明显开始增多,去一些窃案高发的场所,市民一定要注意安全。
看一集电视丢了10多万
前晚8时多,在宁波蔬菜批发市场做生意的陈先生,骑着电瓶车飞奔在路上,他要赶回周宿渡路的家去看《霍元甲》。因为呆会还要去做生意,他就顺手把车停在门口,可等他看完电视出来时,吓出一身冷汗:电瓶车不见了,车后储物箱里还放着9万元现金和项链、戒指及手镯等首饰。他赶紧到白鹤派出所报案。
前天中午,宁波李先生带着两万元货款,到桑田路上一家洗浴中心洗澡,随手把钱放进了浴室的储物箱。一个小时后,他神情气爽地出来了,可箱子里的钱却不见了。东柳派出所的民警过来一查,发现是洗浴中心一名刚招了两天的员工干的,可他得手后人就跑了。
民警提醒年关将近要多留心
“年底,盗窃的案子比往常增多不少。”昨天,白鹤派出所民警说,他以辖区内某大型超市为例,10天里,他们就当场抓了4名小偷。
“天气冷了,节日增多,聚会也多了,像火锅店这类消费场所,是小偷最喜欢光临的地方。你吃得热了,衣服一脱,身后一挂,他们偷偷很方便。许多爱美的女士喜欢在年底‘改头换面’,一些美容美发店也成为小偷的‘最爱’。另外像医院病房、宾馆、洗浴中心等地,也是比较容易发生窃案的场所。”民警介绍说,“说到底,还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大额财物不要随身携带。”
民警表示,像陈先生这样将大笔财物,放在电动车后备厢的做法,本身就很不安全,即使要赶时间,至少也要保证财物不离身。而那些窃案容易发生的场所,也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提醒市民看管好财物,并加派人手、安装防盗钩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