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正如你所看到的,这张照片是我们跟着湖滨派出所的民警,在凌晨3点10分拍到的。画面上这个小伙喝醉了,后果很严重。他整个人躺在马路中央。一辆“QQ”车路过此地,差点就压到他了。“我哪里知道是个人,还以为是一个大袋子呢。”车主吓出一身冷汗。
这个小伙穿得很体面,但满身都是呕吐物。他的手里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是诸如洗发水之类的生活用品,身上还有好几百元现金。民警已经叫了他好久了,可这位老兄根本没有醒过来的迹象。120把他送到了附近市三医院,医生一点不奇怪。“这是今天的第三个,不算多。”
类似的事还有不少。
那天,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是凌晨12点半了,虎跑路上几乎没有车辆和行人。据说,那位老兄是和朋友在外聚会,喝好以后都已经到了家门口,风一吹,酒劲一下上来了,一头就栽在地上。还是他自己躺在地上拨打了110。
这边才结束,我们又得到了消息,说是刀茅巷这里又出了酒后闹事,于是我们又赶到了现场。夜幕之下,这里有一个夜宵店,几个伙计正在用扫把清理店堂。“刚刚处理好,民警刚刚走,就那里——”他们顺手指了指。我们在店堂扫出来的垃圾中发现了啤酒瓶的碎玻璃屑。
到了凌晨2点,我们得到消息,机场路又出事了,也是喝酒后发酒疯。这个小伙子当时在笕桥一个娱乐场所喝了酒,出来以后,居然从身上拿出一把刀子要砍人。这个性质就恶劣了,不管你喝酒还是醉酒,这种行为只要造成人身伤害,就要负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