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2008年杭州市计划保障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254户,其中市区2150户,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廉租房实物配租标准和租金补贴配租也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明确为人均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至少一个家庭成员具有杭州市区户籍5年以上。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使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配租标准从人均8平方米放宽到10至11平方米。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将实物配租面扩大到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在52周岁(含)以上家庭、孤寡老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一至二级残疾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