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对法规的不同理解导致纠纷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关庭表示,尹先生遇到的这起纠纷,矛盾的关键是双方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同。三星公司和特约维修部认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对手机的保修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按照“行规”处理。但消费者和消保委都认为,根据《消法》规定,维修部应该免费为尹先生调换手机主板。
陈关庭认为,从《消法》上来讲,根据《消法》的浙江省实施办法,以及信息产业部对手机的相关规定,手机的保修应该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即,调换零部件之后,保修期应从调换零部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据此规定,尹先生完全有权要求维修部免费更换手机主板。
通过这起纠纷,消保委也想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了这类由于对法规认知不同导致的纠纷,最好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处理。尹先生遇到问题后,拖了近半年才到消保委投诉,既浪费了自己的精力和财力,也容易因为长时间“僵持”导致矛盾激化,影响调解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