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网页事后删掉没用
三成侵权网站乖乖交钱
“老赖”网站,法院直接从账户划款
被推上被告席的杭州网站自然拿出各种理由喊冤。比如,浙江永乐影视制作公司起诉杭州龙马信息公司未经许可在线播放下载《封神榜》,索赔100万元,“当时龙马的律师就说,公司网站里所有影片都是用户自行上传、下载的,公司只是提供搜索和链接服务,不提供影视内容,并无责任。”法官回忆说。
但法院认为,不管影片从哪儿来的,事实上公司就是“据为己用”了,用户仍然是通过龙马的网站进行电视剧的在线播放和下载,龙马也为此收取一定费用,这一事实就说明龙马构成侵权,最后判赔8万元。
还有的网站,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就悄悄做了手脚,把侵权网页删除了。“所有的原告都防着这一手,早早地做了公证,把整个侵权过程都演示了一遍,录下画面刻进光盘递交给法院了,这个时候,就算网站整个关掉也没用,法院还是会判赔。”
赔偿方面,全国各地的标准不一样,在浙江一般参照这个规定:如果没有点击数,一首歌的赔偿金在1000元以下,一部电影不超过10万元,一集电视剧不超过1万元;有点击数的,就根据其非法获利所得来判赔。
侵权网站会不会老老实实把赔偿金交出来呢?法官透露,交钱“爽气”的调解案子占了30%,剩下70%的案子,都是法院判赔,这个时候,侵权网站就不老实了,为了躲避赔偿,有的网站在开庭前就关掉了,“你看,网站下载一次彩铃就收3元钱,获利是很丰厚的,执行时我们就直接从它的银行账户里划款。”
香港监管网络侵权严格
男子上传影片
被判刑3个月
中国香港在监管网络侵权方面,似乎更严格些。
2005年1月,38岁的香港男子陈乃明在住处利用BT技术,以“古惑天皇”的网名上载三部电影《夜魔侠》、《选美俏卧底》和《宇宙深慌》,供网友下载,被海关揭发。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罪名是:企图分发侵权物品、损害版权持有人。最终他被判监禁三个月,立即执行。他是全球第一个使用BT技术被起诉侵犯版权法并被判刑的人。
香港法官麦健涛判刑时指出,陈乃明做种子分发的行为等同商人出售翻版电影,同时警告,假如再有人犯同类案件,就会判等同街边贩卖翻版碟的刑期。
使用BT也有错?杭州中院法官说,陈乃明使用BT,一边上传一边也为别人提供了下载,事实上他就是把自己的电脑主机变成了一部服务器,侵犯了著作人的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