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杭州15家企业的大米、食用油等5类商品的价格,一次性调高4%以上的,必须履行调价备案程序。昨天,杭州市物价局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制止乱涨价。
从今天起,杭州市区将对15家企业的五大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品种为:大米(晚粳米、晚籼米)、粮食制品(方便面)、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豆油、调和油)、猪肉(全精肉、无骨夹心肉、无骨腿肉、条肉、子排)、牛奶(光明、蒙牛、伊利、新希望、美丽健牌液态纯牛奶)和液化石油气这五大类商品。
被列入调价备案的有15家企业包括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康康分公司、杭州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杭州拱墅煤气有限公司等。
上述企业经营的调价备案商品,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其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杭州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对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杭州市物价局表示,调价备案并不是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不是冻结价格,而是要制止乱涨价行为。接下来,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者不按规定要求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