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
在前三年每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30元,并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今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再适时调整。
——《浙江日报》2008年1月21日
新闻解读
“跑不赢刘翔,也得跑赢CPI。”这是在2007年很多人在谈到收入经常说的一句话。对于那些已经步入人生晚期的退休工人们来说,收入的增加只能冀望养老金多发一点。
也正是出于这个考虑,在去年八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上决定继续调整提高全国退休工人的养老金水平。
而在正在进行的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明确提出,从今年1月1日起,再连续三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其实,浙江作为一个富裕的省份,在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上,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全省自2004年以来,已经连续四年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
1310元。这个数字是2008年最新调整的浙江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标准,人均增加130元,平均增幅超过11%。这个标准在全国省区范围内排名第一,而且,最新调整的养老金,目前已经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个退休工人手中。
“国家要求再连续三年提高标准,浙江绝对不打折扣完成这一目标,要让广大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位省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很有信心地告诉记者,他的信心,来自于浙江愈加发达的经济,而这种信心,将带给更多退休人员们更加幸福的“夕阳红”。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我用三句话概括浙江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金标准:政策体系比较完善;保障的覆盖面比较广;保障的水平比较高。
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工作上,我们有一个理念:民本。就是事事时时都为参保的老百姓考虑。对于退休职工,我们考虑到他们的生活开支可能都来自于养老金,因此我们也竭尽所能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标准,让退休人员的生活过得更加舒畅一点,就是我们的最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