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年
如今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拿到了地,但是不盖房,他们就等着地价涨了,倒手一卖,赚取中间差价。今后,杭州市要堵住开发商这条财路——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昨天杭州市召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会议,提出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年。同时,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依法可以征收闲置费的,将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可无偿收回。
另外,杭州市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动态,适时调整出让方式和方案,减少大地块大面积出让。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当前市区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单宗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亩,商业、办公、金融等公建用地单宗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亩。
市区范围内,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将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占土地。
根据规定,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各类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从7月1日起,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将实行有偿使用。
有专家认为,这个规定涉及的是公益性怎么划分的问题。此前,考虑到公益性,对于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采取划拨的方式供给土地,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事实上,一些基础设施,比如自来水厂、高速公路,现在又都是收费的,因此全部免费供地,显得不合适。
至于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很少有盈利性。但目前一些地方行政机构存在盲目占地、建大广场等问题,严重浪费土地,可以考虑在一定面积内免费,超出一定规模就要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