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欠了6000元,因为拒不申报财产被罚款5000元。永嘉的一个老赖万万没想到,加上3000元执行费用,拖着几千元不还的结果是多支出了近万元。
这个老赖这回是撞在4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的枪口上。新民诉法有关申报财产的条款,为浙江省该惩罚措施的落地首开先例。
拒绝申报财产被罚款
老赖姓叶,与别人在生意往来中欠货款6000元,被法庭确认后,还一直拖而不付。叶某目前主营业务在石家庄,想想身在外地就心存侥幸。
永嘉法院给叶某寄去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通知书上对申报财产的截止日期和主动执行日期写得非常明确。但叶某却毫无反应,还关了手机。
4月8日,执行人员在石家庄的一家银行查到,叶某尚有存款17万多元,远远高于执行标的6000元。
新民诉法明确了财产申报制度规定:“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还规定,不依法申报的惩罚措施,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还可以罚款、拘留。
因此,永嘉法院决定依法予以罚款5000元,并直接从叶某17万的账户里,划拨了6000元欠款+5000元罚款+3000余元执行人员差旅等执行费用。
临海对5名老赖追究刑事责任
自4月1日实施以来,新民诉法也为全省各级法院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提供了不少新手段。
昨天上午,临海法院第一审判庭的审判席和公诉人席上坐着的分别是临海法院院长李本浪和临海检察院检察长黄钢亮。令“两长”亲自出马的是5位老赖。依照新民诉法,5名被告人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或缓刑或单处罚金不等的刑事处罚。
与此同时,湖州吴兴区法院也刚刚对一位拒不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老赖,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并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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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通知就可搜查
以前只有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法院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新民诉法,针对有可能做某些类似于转移财产或者一走了之小动作的老赖,法院可以采取突击强制执行措施,然后再补送执行通知书。
明文规定可曝光老赖
法院可以与金融、工商、房地、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门,采取媒体曝光、限制出境、上征信系统“黑名单”等措施,将老赖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