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昨天,一张要求撞断金塘跨海大桥的台州“勤丰128”轮的船东和所属船务公司赔偿2000万元的起诉书送到了宁波海事法院。而在前一天,海事法院工作人员登上了停泊在舟山某修船厂正在修理的“勤丰128”货轮,对船实施扣押。
今年3月27日,“勤丰128”轮错走非通航孔,撞断了正在建设中的金塘跨海大桥。“现在,船尾驾驶台部分依旧是狼藉一片,从桥上撞落折断后的水泥、钢筋仍然成堆压在船舱上。据说整个修理过程需要2个多月,修理费也要几百万元。”据办案法官透露,3·27事故当天,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就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申请,鉴于当时船上还有四名船员被困生死不明,为不影响事故调查及正常搜救工作,法院当时只通知了当事人及相关海事部门,没有登船办理具体手续。
据了解,“勤丰128”轮由于使用未经修改的航用海图,在未完全掌握金塘大桥通航条件下,严重疏于瞭望,盲目冒险航行,从而导致船舶桅杆与该桥非通航桥孔的桥面发生碰撞,造成桥孔两桥面箱梁塌落,并对该段桥梁的结构造成严重损坏。
中保浙江分公司是金塘大桥的保险人,为金塘大桥业主和施工单位承保“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保险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本次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损失总额为2000万元以上,经协商,该公司于近日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险赔款。对此损失,该公司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勤丰128”轮登记的船舶所有人张友法、朱信福、林宁俊和虽未登记但已实际控制的船舶所有人王玉祥、王兆祥、王琳,以及该轮的经营人台州路桥勤丰船务有限公司共同赔偿。
宁波海事法院已受理此案,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