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因买房人看房后不买,中介将买房者的手机公布在网上,虚拟了一个诱人的房源信息。结果,近30家中介机构打电话,向买房人表达“合作意向”。“我几乎要抓狂了。”买房者黄小姐说。
手机号被公布在口碑网上
前天,因工作单位将搬到滨江,黄小姐决定在滨江买套房,她看中了六合天寓的房子。看到住商不动产滨江分店有两套该楼盘的房源后,她主动打电话给这家中介公司。在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周某带领下,她去看了房。
“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都还不错,但因各种原因,我和家人考虑再三,决定再多看几个楼盘。”前天下午,接到周某问购买意向的电话时,黄小姐说不买了。
“星期天下午,我开始接到第一个电话。”黄小姐说,“对方称自己是中介的,问我流水西苑的那套房还在不在,对方想带客人去看房。”
接连三四个电话后,黄小姐觉得可能有问题。“我问对方从哪知道我的信息的,他们反问我,不是你自己登在口碑网上的吗?”
黄小姐立即查口碑网,果然有条这样的信息。大意是黄小姐有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位于流水西苑的房要出售。价格130多万元,还送全套家具家电,外带中档装修。房源信息登记中,联系人竟是黄小姐本人,电话号码也是她的手机号。
从3时半到4时半,她的手机接了30多个中介的电话。黄小姐打电话给网站,要求把该条房源信息屏蔽掉。
侵犯隐私权的中介被开除
经查询,黄小姐发现该条信息发自滨江。“我想可能是带我看房的中介。”黄小姐打电话给周某。“他承认是他发布的信息,说是失误。后来他很不耐烦地说,好吧好吧,就这样吧,算对不起我了。”黄小姐更懊恼。
昨天,黄小姐就此事向杭州市房管局投诉。“此事正在查,如属实,我们会对该中介作出严肃处理。”房管局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事人周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已被老板开除。
法律界人士认为,擅自在网上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中的隐私权。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确实造成他人损害的,造成对方精神痛苦的,加害人需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的精神赔偿。赔偿额视各地具体规定而定,如在上海可高达5万元。
“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起诉他的,本来也就是希望给他一个教训。既然他已知错,目的也就达到了,希望他能引以为戒。”黄小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