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本是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却利用监管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过节、拜年之际,收受企业送予的某超市联名银行卡。昨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孙朝晖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至2007年,温州龙湾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负责人,为了公司在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得到方便、关照,搞好关系,先后13次到孙朝晖办公室,送给孙朝晖13张某超市联名农行卡、建行卡,卡的面值分别为1000元、1500元、3000元、10000元不等,共计38500元人民币。
2007年11月左右,经孙朝晖带队考察后,龙湾区安监局决定和瓯海一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合作,由该爆竹批发公司免费为龙湾区安监局提供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龙湾区安监局将本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商推荐到爆竹批发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同时将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中的合格产品按平价销售给爆竹公司。2008年正月,该爆竹批发公司总经理詹某为了表示感谢,来到孙朝晖家中,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孙朝晖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某超市联名农行卡一张,孙朝晖予以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