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人事局了解到,今年杭州市应届毕业生落户杭州政策已出台,干个体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研究生仍可“先落户后就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生,则先就业后落户。
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下同)毕业生,在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书、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和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或(区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进编审批表)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杭州市区一般不引进外地生源的中专毕业生。省、市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工程生产一线和重点文艺表演团体等确需引进的外地生源优秀中专毕业生,杭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接收落户手续。
为吸引更多的毕业生在杭创业,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今年,在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将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鼓励大学生参加相关创业实训和见实训练。在杭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未实现就业的杭州户籍毕业生参加实训,可以享受实训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