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每年6月最后一周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举报宣传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泽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院与市纪委配合,先后立案查办了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陈彩兴受贿案、温州市半岛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郑建青受贿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叶钢炼受贿案,以及104国道苍南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洪祥珠等6人滥用职权、受贿窝案。
据介绍,去年以来,温州检察机关受理举报案件线索799件(具名举报459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09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线索16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1件11人;科级干部112件112人。
温州检察机关第十个“举报宣传周”今天拉开序幕。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承诺:欢迎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提供真实、可靠的线索。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答复查处结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线索实行严格保密;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定期向社会公布奖励举报人《公告》。我市还设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个月15日和25日检察长专门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
检察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举报线索经侦查属实的,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按举报所涉事实追赃1%~10%的比例发放奖金。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不受上述数额限制。对于没有追赃的案件,可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