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昨天下午,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议室里,金小军一脸懊悔,他是专门赶来道歉和接受调查的。
因公司涉嫌使用童工,身为相关负责人的他竟然出了“狠招”:抢走案审材料,夺路而逃,撕毁重要证据,扔进垃圾车……
“这种情况从来没遇到过。”监察人员说,他们还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突发”事件。
做笔录时
他突然抢走材料跑路
时间回到前天下午4点多。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楼办公室里,监察人员正在给金小军做询问笔录。
前段时间,监察人员发现杭州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丝绸大厦项目工地上,有一个姓张的工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是1992年9月,还不到16岁,公司涉嫌违法使用童工。7月1日,监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金小军把工地劳动用工材料送来接受审理。
刚开始,金小军挺配合,可提到张某后,他支吾起来。
“能不能让我再看一下材料。”他请求说。
“可以。”监察人员把材料递给了他。
“啪”地一声,只见金小军一把抄起桌上的执法案审材料,夺门而逃。监察人员们反应过来后,赶紧追上。金小军跑路速度很快,经中河中路,再拐进庆春路。追到世纪联华庆春店附近时,人影消失了,监察员报了警。
重要证据
被撕碎扔进垃圾车
当天傍晚6点10分,金小军又回到了监察支队门口,身边还有该建设集团装饰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徐先生。
被抢走的案卷材料交了回来,可监察人员感觉材料薄了许多,一清点,发现工地上张某等9人的花名册, 4月、5月的工资表和考勤表,以及张某的劳动合同都没了。
询问之下,金小军道出实情:原来,他拿着材料飞奔时,顺手将这些材料全都撕碎,然后扔进了庆春路边一辆三轮清洁车里。
建设集团送来了道歉信
“当时太怕了,所以才这么做的。”金小军今年27岁,个头瘦小,戴副眼镜,看上去挺斯文。他一脸懊悔,解释说,张某其实并不是公司的员工,他的表哥徐某在工地干活,所以临时过来玩。当时,监察人员来工地检查时,徐某正巧休息,他一时大意,就把张某的身份证当成是员工的身份证收了上来。
“后来我才发现弄错了,懊悔得不行,又想到如果被认定使用童工,回去肯定要被处分,一时头脑发热才……”他说。
对这件事,该建设集团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徐先生的说法是,其实,丝绸大厦项目并不属于公司的正式项目,可能在用工方面不是很规范,所以才会弄错。
昨天下午,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了来自该建设集团的道歉信。
信中称,“我公司员工金小军……给支队的执法正常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此我们深表歉意。我公司在对其本人作出严厉批评处罚的同时,也一定会引以为戒,积极配合支队的调查工作,以挽回造成的恶劣影响,并真诚地接受支队作出的处理意见。”
监察部门认为
集团也要承担责任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认为,这件事的后果很严重。
“金小军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严重防碍了我们对该公司涉嫌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调查取证。”相关负责人说,7月1日,当该建设集团委托金小军把该项目劳动用工材料送到监察支队后,这些材料就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无权处理。作为金小军的授权委托人,该建设集团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始材料具有不可复制性,就算事后弥补也是重新制作的材料,其真实性值得怀疑。”监察人员表示,对于该建设集团是否使用童工,将做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