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这下我的生活更有保障了。”近日,家住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的陈大伯从银行领到了当月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金580.50元。截至目前,杭州市区已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有3767人,享受养老金的达2686人。
为了让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杭州市专门制定了《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广大农村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畴。杭州市西湖区为调动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还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对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及2008年底前按政策一次性补足15年参保费用的人员,视情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助,有力促进了农村居民参保工作。
今年个人缴费额142.56元/月
杭州市社保局的有关人员介绍,只要具有杭州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土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均可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杭州市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确定,个人缴费比例为15%,财政补贴比例为5%。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为5%,财政补贴比例为15%。
按照2007年杭州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05元计算,2008年个人缴费额为142.56元/月,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人员个人缴费额为47.52元/月。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缴纳,但当年费用需在年底前缴清,跨年度不允许补缴。
补缴保费到今年底为止
申请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待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200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一次性缴满15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自缴清费用之月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杭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农村居民,如果已年满60周岁,或者参保缴费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到2009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再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