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着力改善民生,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经宁波市政府研究决定,宁波市从今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管理权限,此次停止收费的项目,主要是市及县(市)区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收费以及资源补偿类、环境保护类收费项目,不列入这次清理停收范围。
这次停收的150项收费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涉及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促进创业发展的收费,如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纯农田作业的拖拉机、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费等;二是体现改善民生的收费,如居民户口簿工本费、医疗病历卡工本费、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和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验)费、电动助动自行车上牌费等;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收费,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及一些行政单位收取的许可证书工本费等。
宁波市确定停收的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各县(市)区和市级24个部门。按照2007年实际征收数测算,停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预计全市减少收入近2.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