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温州市政府法制办昨天透露,下月中旬温州市将召开《温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届时将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据悉,这将是《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后举行的首次听证会。有意向参加听证的市民可于即日起至8月4日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名。
温州市民公众代表可以由社区申请推荐或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统一填写参加听证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www.wzfzb.gov.cn),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邮箱(wzfzb.gov@126.com),市政府法制办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和代表广泛性原则确定参加听证的人数,并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这次听证会将就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及收费区域等事项进行听证。
据了解,今年5月,温州市发改委就《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引起市民强烈反响。
征求意见稿规定,温州市区道路划定的非咪表计费管理的停车泊位免收停车服务费。无收费权限的个人,向机动车停放者索要停车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温州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咪表计费管理,区别不同地段、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一级地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4:00,收费标准为每辆2元/半小时;二级地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2:00,收费标准为每辆1.5元/半小时。住宅小区机动车包月停车费每辆每月标准为:小区内道路不得超过100元,小区配套停车库(场)不得超过200元,摩托车不得超过30元;住宅小区内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费,不足2小时免费,连续停放2小时至24小时的(含2小时),停车费每辆不得超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