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2日讯 驻浙某部干部曹某现在安心了。前段时间,他父亲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究竟是按照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成为争论的焦点。日前,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认为曹某父亲已在宁波生活工作多年,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近年来,我省维护国防利益的措施不断:在全国率先成立维护国防利益法律保障工作指导小组;由省委政法委等10个部门出台全国首部涉军维权规定;首创军人担任驻地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首家将涉军维权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在维护国防利益方面,浙江创造了多个‘全国首次’。”南京军区浙江军事法院院长蒋明健说。
现在,军人维权网络还在不断向基层延伸:台州市路桥区在全区11个乡镇设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工作所,在287个行政村成立了维权组;青田县在乡、镇设立了军人军属联系点。与此同时,我省还在全国首创军人担任驻地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102名军人经培训,并经同级人大任命,走上了驻地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岗位,已参与审理案件283起,其中涉军案件201件。
我省积极构筑高效调解预防网络,把涉军纠纷调解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目前在驻军较多的县(市、区),当地司法局普遍与驻军团以上单位签订了《法律拥军协议书》,使维权调解网络向基层延伸。据了解,近两年,在我省发生的涉军民事纠纷案件中,有83.9%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的。
在我省一些县(市、区)法院中,专门为涉军案件建立了委托制度,将婚姻家庭、小额债务等涉军民事纠纷委托给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各乡、镇、街道还建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点”,专门接待来信来访。驻河南某部缙云籍军人舒某的父亲、母亲和哥哥3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舒某向缙云县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反映这一情况,3天过后,舒某就拿到了38万元赔偿金。
据悉,由于我省建立的涉军案件调解机制高效有力,目前我省各地涉军民事纠纷调解撤诉率高出普通民事纠纷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