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昨天下午3点不到,发生在今年6月的“城市广场血案”中被害人的母亲金女士与父亲王先生,脚步匆匆地来到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门口,他们得知,该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下午进行首次开庭审理。但他们很快就被法庭告知,不能参加旁听,原因是3名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6月7日下午3点多,家住市区昌安的21岁小伙子王滨与两名女孩一起去市区城市广场附近的一家溜冰场溜冰,其间遇到余某,不知何故,谈话间余某感觉王滨等人看不起他,便回去约顾某和潘某等人一起教训王滨。当王滨和两名女孩离开城市广场,沿着胜利路向东走时,余某、潘某和顾某等将他们拦下。争执中,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递给顾某,示意他下手。毫无防备的王滨被顾某用匕首刺中腹部,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顾某和潘某两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而对余某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昨天下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首次开庭审理,因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满18周岁,此案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
9月10日下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开庭调解,由于顾某与潘某等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没有到场,故调解未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