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选美”,也许我们大家并不陌生;而对于企业“选美”,这或许会令我们感到几分新奇。据今日早报报道:位于浙江嘉兴经济开发区的一家电子公司12名女员工,在该公司举行的第二届选美初赛中脱颖而出,她们将参加年终举行的决赛,目前正在接受专业形体老师的培训。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透露,最终获胜者,除将获得丰厚奖金外,还将有晋升和出国培训机会。
对于这家企业颇具创新意味的“选美”之举,有些人是站在支持一方的。在他们看来,现代企业大多工作繁忙,业余文化生活又较为匮乏,采取“选美”这种颇具新意的选才方式,既能够调动起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它也是一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表现。然而,对此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
古人曾用“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警句来告诫人们:“海水的浩瀚是不能用斗来测量的,评价人也不能以外貌、衣着作为衡量标准。”在现代职场中,人才的选拔应该是企业在发展建设中的一个非常严肃和公正的重要成长过程,而单纯的以貌取人,大搞“选美”比赛,实乃脱离企业实际环境、违背企业发展规律的一种荒谬行为。难怪孔子有言约:“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
此外,对于上述这种荒谬的“企业选美举才”行为,笔者认为,它的负面影响还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文化方面
对于此次“选美”活动,该企业某主管曾表示:“公司选美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营造一种与众不同的企业文化。”对此观点,笔者实在不敢恭维。试问,何为企业文化?又何为一种“与众不同”的企业文化?在笔者看来,企业文化应该是企业经过岁月长河的不断洗礼而沉淀下来的一种具有传承内涵的企业综合素养的体现。而诸如上述这种所谓“与众不同”的“美女”文化,也只能算是当今部分浮躁企业的一种“脸面工程”的虚荣再现,是根本无法改善和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质内涵的。
2、公平竞争方面
企业对人才的选拔应该是全方位的,特别要注重员工在本岗位的忠于职守以及相关业绩等实际工作表现,而单纯的依靠“选美”来晋升和提拔员工,这显然是一种荒唐之举,它不但有失于用人原则,还有违于公平竞争。试想,企业中的美女员工可以在“选美”比赛中大展身手,一赛成名,然而,对于那些工作勤恳而相貌平平的女员工,她们又该以何种面容去维系自己美丽内涵的自尊呢?再者,对于企业内所有男性员工而言,他们又该以怎样的心情去跨越这种由生理差异所造成的性别“歧视”呢?
3、社会反响方面
对于一个与服装模特行业毫无关联的电子企业大搞“选美”比赛,笔者认为,企业此举极有可能还存在一个目的,那就是自我“作秀”。在信息传媒迅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企业都会将自己的“品牌效应”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这种无限利润的驱使下,有些企业则会利用一些较为“另类”和“招眼”的活动来吸引媒体和社会的眼球,从而来达到一种宣传和推销自我的商业炒作目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任何炒作行为都会呈现出正反两种相互矛盾的方面,一方面,企业所自炒的“选美”促销方式固然可以吸引众多眼球的关注,提高自身的“知名度”;而另一方面,企业的这种浮躁的低级趣味性创意在获得众多眼球的同时,也同样失去了属于企业内涵魅力的一种社会形象价值。
总而言之,企业的人才选拔应体现出一种客观的公正,企业的文化品味也应展现出一种内涵的修养。而对于像“选美”这种与企业良性发展道路偏离甚远的荒谬行为,笔者认为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