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31日讯(通迅员 吕律 李卫杰 记者 叶海)几十万元办个婚礼、一味地劝酒、非洋货不买、买高档车显身份……这些百姓生活中似乎司空见惯的消费行为与非理性的消费观念,如今在长兴或将改变。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省长兴县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新消费运动日”,这也是全国首个“新消费运动日”。
据长兴县消保委秘书长孙有恒介绍,“新消费运动日”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推动全民消费观念转变,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同时也使该县“新消费运动”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长兴设立“新消费运动日”的首个提议者长兴县工商局局长吴骁说,长兴县近年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了。“但他们也注意到,部分老百姓的一些消费行为不是很理性,特别是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体,攀比消费、炫耀性消费、跟风消费时有发生。”他提出,要通过开展“新消费运动日”活动,推进全民消费理念的革新。“新消费运动的实践者是消费者,因此开展新消费需要从小事做起,从实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百姓能够接受的事做起。”
为让更多的消费者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长兴县消保委还制定《长兴县“新消费运动日”消费行为指导》、《新消费行为十要十不要》、《新消费行为四字诀》,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加以引导。
在新出台的《新消费行为指导》中,长兴县消保委提出了“倡导文明消费,反对俗套陋习”等“七个倡导”和“七个反对”。此外,他们引导消费者从身边能够做到的七件小事做起,投身到“新消费运动”中去,具体措施包括从少劝一杯酒做起、从少点一道菜做起、从少开一天汽车做起、从少买一件“洋品牌”商品做起、从少用“一次性用品”做起、从少用一只塑料购物袋做起、从少买一次无证照摊点食品做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