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廖小清)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1月25日在杭州举行,预计会期4天。本次会议同样邀请公民旁听。
本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草案)》;审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补选的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将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4;申请时间: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正),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11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正)。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