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7日讯
提前淘汰高污染车(黄标车)可获补助,个人最高可以拿到1万元(详见昨日早报3版)。前天,《杭州市区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正式公布。昨天,杭州市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申领补助的期限为本周五(3月20日)起到12月31日。据统计,杭州市大约有3.4万高污染车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
两种申领补助方式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高污染车提前淘汰想要享受政府补助,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在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上牌;车辆所有人是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定期参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已领或应领环保黄标;车辆提前报废,或者提前转出浙江省,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不是因为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如果是高污染车转出浙江省,车辆所有人要到市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转让手续。申领补助时,需携带《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开户银行储蓄账户;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高污染车提前报废,要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助时,需填写并提交《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车主身份证、开户银行储蓄账户;单位机动车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的信息及表格可在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www.hzepb.gov.cn)查询并下载。